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认真履行职能,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愿望、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积极推动 “以人为本”的贯彻落实。
一、坚持三个原则推动“以人为本”
1、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大工作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实现以人为本。
2、坚持公开的原则。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其履职情况,如监督的内容、方式、程序,作出的决定决议,干部任免等,原则上都应当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开。
3、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要敢于直言,不留情面,树立人大的权威,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实事。要加强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跟踪督查力度,确保落实。要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监督,政府整改不力的要长期监督,直到群众满意。
二、通过三个途径推动“以人为本”
1、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以人为本”。经济社会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条件。人大工作要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主线,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致力于“止滑提速、加快发展”,加强对党委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情况的监督,督促“一府两院”认真贯彻落实,抓住机遇加快各项事业的发展,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2、做好代表工作推动“以人为本”。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代表作用的发挥,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实现。一要进一步完善代表学习培训、履职档案、监督、激励及“双联”等制度,促进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要加强代表议案以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着力提高办结率和满意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三要充分发挥代表小组的积极作用,积极探索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新途径,组织代表参加专题调研、视察、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四要积极创造条件,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保障;五要关心帮助困难代表。
3、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推动“以人为本”。要把民生问题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通过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方式加强法律、工作监督,促使“一府两院”把民生问题解决好。要加强对政府组成人员的监督:强化任前法律考试,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实现组织意图与民意的统一;通过听取汇报、工作联系等形式加强经常性监督;运用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强化监督。要大胆探索加强对上级直管部门的监督,确保其依法行政。
三、围绕四个重点推动“以人为本”
1、有效反映民意。通过论证、座谈、深入开展“问政于民、问需于民”活动、深入调研、邀请群众旁听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在人大网站上开通“群众意见信箱”等多种方式,畅通利益诉求渠道。收集到的建议、意见要及时转交有关部门限期办理;具有倾向性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
2、着力改善民生。就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紧紧围绕解决“四难”、扩大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发展和繁荣文化事业、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加强食品安全和维护社会和谐安定等热、难点问题开展工作监督,提出富有见地的审议意见,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办理;配合做好立法调研工作,监督涉及民生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尽力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广泛吸纳民智。通过公开征集对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意见、开通建言献策信箱、吸纳代表和人民群众参加调研视察、召开旁听公民座谈会、开展“问计于民”活动等方式,广泛吸纳民智,理清发展思路、剖析具体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使决策能够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最大限度地把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
4、切实维护民权。支持和推进基层民主,及时向社会公开人大履职情况,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认真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认真督查信访案件的处理。大力推进社会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 (作者系四川省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