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在沈阳召开,会议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会议强调,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求全体人大代表和每个人大工作者都能自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为坚持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推进我省民主法制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峰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科主持。
会议强调,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要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深刻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切实加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实施细则作为切入点,在联系人大工作实际上下功夫,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大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发挥人大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为加快推进全面振兴、提前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提供法制保障。
据了解,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坚持早谋划、早安排,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加强和改进省人大机关作风的意见建议,到扶贫工作定点县进行调研,并召开专门会议,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研究,同时,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并成立了强有力的活动领导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