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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人手,寿光一个执法人员要管二三十家企业;缺技术,山东全省只有一家有资质的危废鉴定机构

基层环境执法“小马拉大车”问题突出

业内人士表示,补上基层环境监察监测能力短板要靠自身努力,还要靠深化改革

浏览字号: 来源: 工人日报 2016年7月26日

    “环境监管力度越来越大了。”日前,当记者问及新《环保法》实施一年多以来的切身感受时,山东潍坊寿光市环保局局长田太卿如是说。

    统计显示,2015年寿光立案查处的环保案件共102起,是2014年的3.3倍;今年已经立案137起,是去年同期的3.8倍。与此同时,严重违法行为得到遏制。

    不过,自称“最基层环保干部”的田太卿也坦言:“环境执法能力不足问题日益突出。”据悉,在寿光210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有工业企业2166家,可环境执法人员仅有80人,也就是说一个人要管二三十家企业。

    缺人,也是潍坊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王斌之的烦恼。目前他所在的站上有69个编制,负责149家市控及以上工业企业的执法监测和辖区内大气、水、土壤、近岸海域等环境质量的监测。“随着工作量逐渐增加,二级站和三级站人员尤其偏少。”

    环境执法能力与繁重的执法任务不匹配,在潍坊市环境监察支队也比较明显。潍坊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部书记王宏介绍说:“一方面是人员老化,平均年龄达48岁;另一方面是专业技术人员匮乏,前些年进入环境监察队伍的多是半路出家,而目前的环境执法标准,对环境执法人员的专业要求更高了。” 尽管有了新《环保法》这个利器,但“小马拉大车”是眼下不少基层环保部门的真实写照。

    今年5月,第三方评估机构发布的一份报告认为,新《环保法》实施一年多来,已经初步重塑环保法治秩序,但配套法规出台迟缓和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滞后问题,对法律的实施产生了负面影响。比如,排污许可制度和环境监测法规的迟迟不能出台,严重影响了排污总量和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以及环境监测制度的完善。

    王宏提出,环境执法的法律支撑和执法技术支撑有待进一步完善。比如,危废的认定比较复杂,入刑很难,一般监测机构没有监测能力或不具备资质,山东全省只有一家有鉴定资质的机构,且鉴定费用较高。

    一位基层环境执法人员表示:“我们现场的监察工具,检测设备、探测设备相对薄弱,比如到一个化工企业,闻到有异味,经过分析判断可能是哪类物质超标,但是我们缺乏现场及时采样的设备。”

    对此,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姚云辉表示:“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环保机关要通过培训、比武、讨论和创新来提高环境执法能力。”全国人大环资委调研室巡视员何嘉平则认为:“补上基层环境监察监测能力短板要靠自身努力,还要靠深化改革。”(记者蒋菡)

责任编辑: 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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