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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形成看得见的高压线

——中华环保世纪行走进山东记录之一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妇女报 2016年8月1日

一年多以来,山钢股份济南分公司能源环保部部长李建民的神经时刻紧绷,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的新环保法从2015年1月1日实施以来,他就深刻地感受到,新法下法律标准更严了、环保检查更多了、执法力度更强了。而与之同行的是,企业和职工的责任意识增强了。

在山东省,山钢股份济南分公司的经历是数千家企业的缩影。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企业面临着越来越严格的检查与自查,多层面重视已经成为企业环保责任落实的“新常态”。

不是不爱企业,是环保意识增强了

“新环保法实施后对企业形成了一个高压线,而且是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高压线。”7月19日,一走进山钢股份济南分公司,该公司能源环保部部长李建民就向中华环保世纪行的记者们吐露心声。在李建民看来,将破坏环境的行为上升到刑事案件的层面,“刚开始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后来逐渐认识到这是一种社会的进步。”

“史上最严环保法”倒逼企业改革,李建民深有感触。他介绍,随着2016年4月全部关停4座40吨转炉,公司粗钢年产量由1100万吨降至600万吨,实现极大的节能减排,并投资15亿元对现有污染源进行达标升级治理。同时,公司还加大吨钢环保运行费用,“每吨环保运行费用达150元,在行业内走在前列。”

不仅在硬件上升级改造,对于环保意识的宣教和信息的公开,企业各个层面也更加重视。李建民告诉记者,他们在公司设立了政务柜,新环保法实施后,每周都会通报公司的环保情况。同时,通过宣传提高了员工的环保意识,“公司的一些环保问题是我们职工举报的,他们不是不爱企业,而是他们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了。”

压力和动力下,企业更好落实主体责任

国控企业忙着环保升级,私有控股企业同样也不落后。

淄博,因煤而兴,丰富的煤炭资源促进了陶瓷、琉璃、冶金等行业的发展。但与此同时,燃煤带来的污染让淄博的空气质量每况愈下。随着新环保法的强力出台,淄博对污染治理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7月20日,在淄博市张店东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原有的10t/h链条燃煤锅炉静静地停放在旧厂房,新厂房内10t/h高效环保煤粉锅炉动力全开。公司负责人介绍,经过近半年建设,项目于两个月前开始运行。新设备与之前相比,热效更高,实现烟气超低排放,将每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7.4吨、烟尘排放量3.17吨。“而这些得益于新环保法的落地,让我们企业得到政府的支持,也有了动力和压力进行改造,更好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在与之相隔不远的淄博金安型煤有限公司的储煤场,工作人员在小型锅炉旁向记者展示型煤和兰炭低硫、低灰、高热值的特点,“型煤和兰炭进入燃料市场,可以替代煤炭或焦炭,在减少大气污染方面具有突出优势。”公司负责人介绍,他们在一些村里选择了试烧点,让百姓亲自试烧,体验型煤的好处。

严厉打击后,让企业“重新出发”

新环保法的实施,不仅让大多数企业都开始重新审视自身环保标准,不断升级改造,更让一些违法企业和相关负责人得到法律严惩。

2015年11月4日,山东省寿光市环保局接到举报称,山东寿光广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利用暗管渗坑偷排化工废水。随即,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核实。

经查实,广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厂区仓库东侧利用一条直径约为12厘米的暗管偷排甲醇精馏釜冲洗废水。根据新环保法的规定,寿光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了《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企业按照《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的要求对污染物场地实施土壤生态修复,并拆除偷排暗管,对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化处置。同时,根据“两高司法解释”,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该企业3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司法处理。

让人欣慰的是,寿光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企业针对本次环境违法事件,对存在的环保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委托专业固废处理中心处理其危废污染物。并投资45万元改进了雨污分流系统,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新环保法不仅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上作用巨大,也具有很强的建设性意义,让企业在整改后得以‘重新出发’。”(韩亚聪)

责任编辑: 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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