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组讨论情况小结
(2018年10月17日)
审计署审计司司长 郝书辰
审计署审计司司长郝书辰代表第五组发言
根据会议安排,受第五组的委托,汇报第五组的讨论情况。第五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刘修文副主任和内蒙、浙江、河南、云南、新疆五省区以及审计署的代表组成,讨论过程中,大家积极发言,交流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栗战书委员长重要批示和王晨副委员长重要讲话的体会,对贯彻《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研究交流了落实《指导意见》的工作打算和工作安排。
同志们一致认为,《指导意见》的印发实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人大工作、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对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有利于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有利于有效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有利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本次会议专题研讨部署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工作,这次会议政治站位高,非常及时,任务明确,大家认真学习研讨,充分交流意见、思路,对推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省、自治区人大的同志们表示,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掌握《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理解和把握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的主要内容、主要程序和方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将改革要求落到实处,并与实施预算法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健全完善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机制,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切实担负起宪法和预算法、监督法等赋予的监督职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各省、自治区财政部门的同志们表示,作为具体编制预决算草案、具体组织预算执行的部门,要认真按照《指导意见》的精神和王晨副委员长的要求,不断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和水平,增强预算决算草案和报告的可读性、可审性,不断丰富和完善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提供相关参阅资料,进一步落实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各省、自治区审计部门的同志们表示,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和本次会议精神,把审计署今年5月印发的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贯穿审计监督全过程,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服务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审计机关将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持续关注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全过程审计,加大对重点支出和项目的审计力度,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和收入质量审计,着力揭示财政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潜在风险,推动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促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绩效,推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推动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制度,更好服务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第五组在组内取得共识的几点建议:一是建议在《实施意见》第八部分“加强预算收入审查和监督”部分,增加对收入数据真实性的审查和监督的内容,核心的是收入质量,这是预算监督有效性的基础。二是建议在《实施意见》第七部分“加强政府债务审查和监督”部分,增加对“隐性债务”监督的内容,底数不清、脱离监督,这是风险隐患。目的是推动各级政府严格按照财政部、审计署统一下发的债务管理办法建立全口径债务台账,推动各级政府积极稳妥分类处置存量、严控增量,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三是大力推动预算法实施条例的出台,确保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修订的预算法,在立法层面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约束政府行为等方面取得的进步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