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组讨论情况小结
(2018年10月17日)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肖贵玉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贵玉代表第一组发言
下午好!首先感谢全国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以及山东省人大为我们创造了一次非常好的学习交流机会。这两天的会议听下来信息量非常大,很有收获,回去还要慢慢消化,以推动我们的工作。根据会议安排,今天上午,上海、山西、吉林、江西、海南、青海等六个省市的代表组成第一组,按照大会规定的3个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全国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徐绍史同志、审计署副审计长袁野同志参加了第一组的讨论。我谨代表第一组,就大家交流讨论情况做简要汇报。
一、分组交流发言概况
今天上午的讨论热烈而又充分,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悦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车秀兰、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桃莲、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西庆、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海昆,以及各省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财政、审计部门的20多位同志作了交流发言。与会代表普遍认为,本次会议开得及时,规格高、形式活、内容广,有分量、有质量,大家收获很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进一步全面了解党中央及全国人大领导关于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的指示与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主持中央深改委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指导意见》稿,深刻阐述改革的重要意义,并对贯彻落实改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栗战书委员长对做好《指导意见》的贯彻实施作出重要批示,进一步强调要准确把握人大监督的政治定位、法律定位,依照宪法、预算法、监督法,正确有效开展预算审查监督。昨天上午,王晨副委员长在讲话中,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从新时代党中央对人大工作新要求新期待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实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重大意义,提出了贯彻实施《意见》需要把握的基本要求,明确了贯彻落实《指导意见》需要做好的相关工作,为各地准确把握《指导意见》的基本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是进一步深刻领会实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重要意义。大家普遍认识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指导意见》,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健全人大监督制度的重要举措。人大加强对支出预算和政策的审查监督,有利于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有利于有效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有利于健全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实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这是党中央加强人大工作、促进我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对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三是进一步准确把握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工作的努力方向和主要内容。本次会议研究部署加快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财政部、审计署的负责同志就《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和重点问题为我们做了详细说明和解读,指出了关键环节,要求抓紧推进相关工作,全国人大的《实施意见》,财政部、审计署的《实施方案》对我们接下来的贯彻落实工作也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部分省市代表介绍了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相关做法和成效,阐述了工作思路和规划,我们听了都很受启发。等一会,绍史主任还将做重要总结讲话,再次为我们如何做好这项工作指指方向、划划重点。我们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指导意见》要求,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将领导讲话和会议精神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二、对完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的意见建议
大家讨论认为,全国人大研究起草的《实施意见》,财政部研究起草的《实施方案》成熟、可行,为做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的具体工作提供了具有系统性、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我们还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地相关工作。同时,讨论中大家还提出了如下意见建议。
1、鉴于时间将近年底,各地都在准备明年的预算编制、两会筹备等工作,时间紧迫、工作量大,建议全国人大的《实施意见》会后能够尽快正式印发,便于各省级人大对照全国人大提出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于今年年内研究出台本地区的实施意见。
2、全国人大的《实施意见》和财政部的《实施方案》在操作性内容上要更好的相互对应、有机衔接,以便于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效率、确保质量。同时,建议全国人大推动国务院尽快出台预算法实施条例,并将《指导意见》的主要精神体现在预算法实施条例中。
3、《实施意见》对审查的五个方面主要内容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对人大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从积极稳妥角度考虑,建议《实施意见》增加“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推进改革措施实施落地。
4、《实施意见》对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实体性内容做了详细阐述,大家建议,在程序性方面希望再做进一步细化,全过程监管的要求如何实现还需进一步明确。如增加关于财经委开展专题审议的程序性设置、对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隐形债务等方面审查监督机制相关内容。在监督方式方法方面,预算联网监督要服务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在有效管用,避免形式化。同时,还有部分代表提出,对各地区转移支付方面的审查监督希望能够要兼顾地区差异。
5、为了更好的体现对地方人大的指导作用,建议《实施意见》对照《指导意见》有关内容,增加关于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政府如何贯彻实施的原则要求。
6、关于加强组织保障,不仅要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实现有效监督,建议财政、审计等政府相关部门也要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以适应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的需要。
与会代表还对《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有关文字表述提出了一些具体的修改意见建议。
三、落实《指导意见》和会议精神的工作安排
本组代表一致认为,本次会议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了新的任务,各地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夯实基础、补齐短板,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找准工作的突破口、切入点和主要抓手,确保《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
一是继续深化认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会议精神。大家表示,会后将及时向本级党委、人大、政府领导汇报今天会议的精神,并向本地区各级人大、政府传达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新挑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本地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工作。
二是加紧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本地区的贯彻实施意见。本次会议明确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工作的努力方向,大家将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和本次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做好该项工作的核心要义、目标定位、原则要求,研究细化工作举措,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年内出台本地区的实施意见,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积极推进改革措施落地实施。与会同志谈到,人大与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沟通,互相支持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人大同志将按照《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的要求,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安排,不断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工作。财政部门将积极改进完善预算决算报告、预算决算草案草案编报,切实将报告和草案的重点转向支出预算和政策上来。审计部门将重点围绕支出预算和政策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供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