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政治站位 依法加强监督深入
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
云南省人大财经委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提出一系列新论断新举措新要求,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完善、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能的要求,实现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预算审查监督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纲领性和指导性文件。云南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法履行预算审查监督职能,积极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各项要求的落实。
一、落实中央精神,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意见
(一)制定我省实施意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按照中央要求,省委将制定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程序和办法列为深化改革的项目。2018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后,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抓紧时间制定我省的实施意见,在认真学习领会《指导意见》精神的基础上,总结我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经验,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做法,经多次讨论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作了专题汇报后,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8月,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由省委办公厅印发全省执行。
(二)我省实施意见的主要特点。按照中央《指导意见》“坚持积极探索与扎实推进相结合”的总体要求,我省《实施意见》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进一步细化了审查监督的内容、程序和方法,细化了支出预算的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财政转移支付、政府性债务4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和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等8个方面的程序和方法。结合我省实际,在内容上做了适当增加,有关要求作了进一步明确。
1、对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做了进一步拓展。根据中央《指导意见》各项要求,我们以“只做加法,不做减法”的原则,在严格落实中央《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云南实际,对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做了进一步的拓展。一是针对财政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增加了对资金拨付管理的监督。提出要监督财政专户和部门单位账户审批、开设及管理情况,监督大额实拨资金、零余额账户转实有资金账户情况,监督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具体实施和实际效果,审查监督社保基金存款的保值增值情况,确保资金安全。二是结合我省连续7年对部门预算进行全程跟踪调研积累的经验,在“程序和方法”中增加了“实施跟踪监督”的内容,提出要加强部门预算、重点支出的跟踪监督,对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以及项目实施和政策效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督促其更好地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决议决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结合每年审查批准两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实际,增加了预算调整方案的内容,重点审查监督预算调整方案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情况,方案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因发行债券提出的方案,审查举借债务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偿债资金安排计划的情况,上一年度批准调整方案的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
2、加强对预算管理中存在问题和困难的监督。一是加强政府债务的监督。进一步细化了对政府债务加强管理的要求,全程参与并监督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实现了对政府债务的审查、批准、发行、使用和债务资金绩效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同时,坚持问题导向,规定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不得违法违规作出具有举债性质的决议决定。二是加强预算管理监督。针对预算严肃性不够,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控制预算级次、科目、项目之间的调剂;针对非税收入占比高,提出了依法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针对政府债务管理不规范、财政资金闲置、改变资金用途等,就审查重点作了进一步细化。同时,学习借鉴其他省市的经验和做法,提出可以依法就重点支出预算和政策开展专题询问或者满意度测评。
二、运用联网监督,初步做到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
按照全国人大的部署,云南省积极推动预算联网监督工作。2017年底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上线运行,初步实现了查询、预警、分析和服务等功能,借助联网监督初步实现了全口径全过程监督的目标。
(一)完善联网监督系统,努力实现全口径全过程监督。云南省预算联网监督以“动态反映、智能分析、逻辑判断”为目标,不断完善省级系统功能,建立更为科学的预警指标体系,深度开发预决算智能审查、预算执行智能监督、代表服务等子模块,通过大数据分析,智能筛查问题,提升审查监督内容的翔实性和时效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将财政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财政数据信息和人民银行国库数据信息数据联通,接受人大监督。除了可以全面查询到4本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等信息外,还能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预算执行进度、转移支付下达、政府债务管理、重点支出进度和资金绩效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督,人大可以通过实时性常态化电子信息审查监督财政数据。下一步将实现与税务部门、审计部门、国资等部门的数据联通,逐步扩大横向联通的范围,丰富联网监督的内容,实现全口径和全过程监督。
(二)建立逻辑分析功能,积极拓展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云南省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运行使用以来,一直把完善预警指标作为重点,紧密结合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各项要求,突出了人大监督的重点,设立了重点监督、综合分析、监测预警等模块,实现了查询、分析、预警和服务功能。为进一步加强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使用,预算工委组织了熟悉财政工作和人大工作的同志,按照全口径和全过程的要求,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4本预算的预警指标体系做了进一步的完善,从预算编制到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的全业务流程中,共总结梳理预警公式237条,涉及4本预算的预算审查、决算审查、预算执行监督、预算调整审查等预算管理全过程的监督。将账与表、账与账、表与表以及4本预算之间的逻辑关系初步建立起来,通过预算联网监督,做到自动预警、自动提示,通过数据间的逻辑关系及时发现问题,解决了人手不足和监督力量薄弱的实际困难,为贯彻落实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工作的各项要求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
三、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增强审查监督重点拓展的效果
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改革要求,是落实省委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省人大常委会在预算审查监督的各项工作中,特别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到预算审查监督的各项工作中,推动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的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一)邀请人大代表全过程参与预算审查监督。一是组织召开基层人大代表座谈会。人大代表是审查政府预算的主体,为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审查政府预算的主体作用,充分听取人大代表对预算草案的意见建议,从2015年开始,在政府预算编制过程中,财政部门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财经委、预算工委进行初审后,预算工委组织召开各州市基层省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由财政部门在会上向人大代表报告年初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编制的情况,人大代表对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由财政部门认真听取和收集后,吸收到预算草案的编制中。二是邀请基层人大代表参与预算审查监督活动。为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的知情权,2017年以来,预算工委在日常的监督工作中先后邀请63名基层省人大代表参与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度预算草案的初审会和专题调研等监督活动。三是广泛征求基层人大代表对年度预算草案的意见建议。2017年10月开始,将省财政厅报送的2018年度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书面通报材料送各代表团(州市)的基层省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四是建立了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制度。今年各个代表团分别推选了2至4名熟悉财政预算工作的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总共41名),充分听取代表在大会期间的意见建议,向省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进行反馈;财经委、预算工委将收集到的意见及时向省财政厅作了反馈,并督促其研究办理。
(二)督促财政部门为人大代表提供全过程服务。为了使人大代表了解熟悉预算管理工作,预算工委配合督促财政部门通过U盘通读、微信解读、视屏点读、特刊深读、短信速读、报刊精读、现场解答、书面答复等措施,多渠道、全方位的解读政府预算和财政工作,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一是为代表配送预算报告U盘。为便于人大代表解读预算报告,财政部门为每位人大代表提供了包括预算报告和草案等各方面信息的U盘,便于代表更方便了解财政收支情况和预算管理情况。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方式服务代表。为便于人大代表读懂预算报告,以云南财会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在人代会期间,分期推送“走进财政”专题信息,在会场设置了电子触摸屏,滚动播放预算执行情况等宣传动画视频短片。三是及时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组织50多位财政干部旁听人代会分组讨论审议预算报告的意见,现场解答代表疑问,并记录代表所提的意见建议,第二天即书面答复全部代表,得到各方面的好评。四是建立了短信通报制度。从今年开始,大会期间,每天向代表推送一条财政工作亮点信息,适时让代表加强对财政工作的了解。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形成制度,每个月都向人大代表短信通报预算执行情况。
四、存在的困难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全面贯彻落实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有关要求,涉及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有关政策监督,服务代表等多个方面,涉及面广;同时,对人大履行好预算审查监督职能提出了更高要求,专业性更强。目前各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系统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专业素质与业务要求不匹配的问题日益突出,建议全国人大应尽快明确预算审查监督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方面的要求,使预算审查监督拓展改革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加强自身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依法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运用横向联通的数据,按照《指导意见》的各项工作要求依法开展监督,将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