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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政治站位 勇于实践创新
努力做好新时期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

陕西省人大财经委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8年10月19日 10:44:26

 这次在泉城济南召开的贯彻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工作座谈会,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栗战书委员长关于人大监督工作的政治定位、法律定位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具体行动,恰逢其时,非常重要。为地方人大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指导意见》下发以来,陕西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做出重要批示指示。目前,对《指导意见》的学习贯彻正在全省有序展开,并在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中进行了实践和探索。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指导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和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新论断新举措,为新形势下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深化财政预算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今年3月下发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按照党中央的改革部署要求和预算法、监督法的规定,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要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对政府预算开展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切实保障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我省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并深入领会《指导意见》精神,积极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财经委和预工委利用召开委员会会议的机会,邀请部分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就这项改革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政策措施等方面对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了全方位的解读。常委会及委员会领导专程或在其他调研期间对财政、审计、设区市人大学习贯彻指导意见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学习,深刻领会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总体要求,熟悉掌握主要内容。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起草实施意见。为保证《指导意见》在我省全面有效实施,预工委启动了我省《实施意见》初稿的调研起草工作。我们根据中央《指导意见》精神,在我省实施意见初稿中对全国人大关于预算审查联系代表、预算联网监督的新要求予以回应。进一步充实支出和政策审查的具体内容,对转移支付、政府债务等监督事项结合我省预算审查监督实际进行了拓展,对预算安排落实省委决策部署的具体情况予以明确和细化。对改进预算审查监督方式方法提出具体要求。实施意见拟由省委转发实施,切实推动《指导意见》各项部署在我省落地生根、确保改革各项举措取得成效。

二、以《指导意见》为引领,加强和改进预算审查监督工作

(一)科学谋划、总体布局,解决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思路不清,目标不明的问题。换届以来,预算工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指导意见》的新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科学谋划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出加强预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的“一二三四五”总体工作思路,即打造一个智能化网络监督平台,强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两项职能,建立健全《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预算审查联系代表、预算审查监督专家咨询三项法规制度,改进法规初审和备案审查、调查研究、审计整改监督、自身建设四项工作,探索进行《陕西省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监督条例》立法、绩效监督、重大问题或特定问题调查、专题审议、预算分项审批五项改革,逐步做到由程序性监督向程序性监督和实质性监督并重转变,为人民看好“钱袋子”。

(二)提前介入、加强沟通,解决框架式审议,粗放式监督的问题。为了改变监督工作的被动局面,我们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与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建立了协调机制,每年走访有关部门通报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审查预算时坚持提前介入,及时了解政府编制预算收支规模的主要依据和可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每年预算工委负责人参加政府的财政、审计、税务工作会议,了解政府对预算安排的意见。在预算收支盘子初步提出后,提前听取财政部门的汇报。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将财经预算两委对预算草案、报告的初审意见和省政府对初审意见处理情况印发全体代表,提高了初审质量,为代表审议预算报告和草案提供了依据和参考。

(三)全程监督、到项到目,解决审查监督视角窄小,方式单一的问题。我省在加强和改进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中,以部门预算为突破口,进行了一些实践和探索。近年来,先后对32个省级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已实现了政府组成部门及法检两院预算监督的全覆盖。坚持每季度对所监督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并根据其存在的问题分别提出审议意见。将审查部门决算形成的报告,在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上年财政决算时提交会议参阅。基本形成了预算编制时提前介入、预算执行中跟踪监督、决算审查时汇总分析形成报告的全过程审查监督模式。这项工作得到了省上领导的高度肯定和省内外媒体的关注,人民日报民主政治周刊曾开辟专版予以报道。

(四)建立机制、联系代表,解决审查监督民主性不强,代表主体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根据预算法和全国人大文件精神,我省结合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实际,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机制的意见》,初步建立了预算编制工作通报制度,对切实增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民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根据《指导意见》精神,经各代表团推选,常委会人代委、预工委审核备案,建立了由36名具有财政、审计、会计、国资监管等工作背景的省人大代表组成的预算审查监督代表专业小组。搭建了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机构和人大代表、社会公众之间的信息传递平台,形成会前、会中、会后全过程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机制,保障了人大代表依法行使预算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借智借力、健全机构,解决机构编制、人员力量与加强监督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本届以来,我们适应《指导意见》的新要求,进一步扩大了专家库规模,聘请专家的数量由上一届的29名增加到50名。与常委会立法专家库、财经专家库、人大制度研究会共同构成省人大常委会“三库一会”智囊格局。聘请的专家既有来自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机构、财税、审计、国资等领域的工作者,也有来自高校、科研机构、会计事务所的专家学者,专家顾问的结构更加优化。同时,上届的专家有三分之一继续留任,保证了工作的连续性,为审查监督工作提供了智力支撑。我们将进一步了解全国各地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机构建设情况,争取以地方机构改革为契机,在现有预算工委的基础上,推动设立预算委员会。根据新时期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在预算工委增设处室,配备人员。

(六)专题询问、专项调研,解决审查监督不深不细,不确不透的问题。我省连续三年围绕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专题询问,针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推进预算公开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询问。请相关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副省长表态发言。从关注“蛋糕怎么切”到关注“如何切好蛋糕,分好蛋糕”,推动用财问效机制建立。连续开展的专题询问对常委会组成人员了解我省财政资金的投入、使用和管理等情况,以及促进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们坚持以民生工程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为内容搞好调查研究,深化监督工作。重点把那些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关心、人大能够有所作为的事项作为调研对象,先后就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社保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进行了调研,查实情、摸实底,推动了一些突出问题的解决,为深入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打下了基础。

(七)加强学习、全员培训,解决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人员知识结构、业务能力与加强监督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预算工委提请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培训工作的意见》,使预算审查监督培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每年举办一期审查监督工作培训班,对全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者进行系统培训。聘请有关财经院校专家教授、全国人大预算工委和兄弟省、市人大有经验、有造诣的负责同志授课,针对性地选择培训内容。将授课内容制成光盘,分发各市、县人大进行学习,延伸培训成果。同时,选择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做得较好的市、县,现场学习考察,相互交流促进。我们计划在本届内将全省各级人大所有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着力解决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人员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等与加强监督的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八)联网监督、智能审查,解决审查监督信息化程度不高,实效性不强的问题。今年8月收到《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后,省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作出批示指示,财经委、预工委认真组织学习讨论,转发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并积极开展了相关工作。根据换届后人大政府有关领导的变化情况,对预算联网监督领导小组成员予以调整,进一步加强对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领导。召开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既全省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推进会,传达通知精神,研究讨论《陕西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对我省进一步推进预算联网监督有关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我们按照《指导意见》新要求和通知精神,统筹规划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硬件,优选软件,进一步完善省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在功能模块的设计上,我们将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贯彻其中,针对监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绩效监督、政府债务管理、扶贫攻坚资金管理等模块,构建符合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规律和实际需要的监督系统,打造智能化的监督平台,为深入开展新时代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供支撑。

我省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做了一些打基础立长远的事。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党中央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更加重视和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向支出和政策拓展工作,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抓住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和改进工作,推动新时期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三、以指导意见为指针,切实提高对做好新时期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向支出和政策拓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不断强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能的实践探索中,我们体会到,按照中央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向支出和政策拓展工作需要我们正确认识,勇于担当,认真落实。

(一)做好新时期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向支出和政策拓展工作是党中央的要求,轻视不得,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工作的政治性、法律性、全局性和政策性都很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既是人大工作必须始终遵循的重大的政治原则,也是做好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最根本的政治保证。近年来党中央尤为重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加强顶层设计,接连出台了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体现了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要求我们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从遵守、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政策的高度,从服务和维护核心的高度切实做好新时期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确保法律规定和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在预算中得到认真贯彻落实。

(二)做好新时期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向支出和政策拓展工作是全国人大的部署,怠慢不得,必须看到紧迫性。进一步强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能是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工作的重要部署,栗战书委员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足见全国人大对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预算审查向支出和政策拓展、开展预算联网监督,预算审查监督联系代表等方面做出一系列制度安排,这些新任务新使命,都需要我们看到做好新时期预算审查监督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积极行动,履责担当,竭尽全力做好工作;这些新部署新要求,都需要我们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中深入研究,认真落实,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

(三)做好新时期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向支出和政策拓展工作是全局工作中心工作的迫切需要,等待不得,必须完成现实性答卷。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必须始终如一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监督,保证政府预算合法合规,保证党委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资金需求,促进财政体制改革的推进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努力提高预算分配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使预算分配和执行保证党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和执行,确保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和落实。

(四)做好新时期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向支出和政策拓展工作是社会热点、百姓关注的焦点,应付不得,必须正视重视和高度负责。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进,社会公众关心国家事务的意识不断增强,对预算审查监督管好钱袋子的期盼越来越强烈,对预算信息公开提出了更高要求。做好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必须关注社会热点,百姓关注的焦点,为人民看好“钱袋子”,切实保障公民对预算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这既是顺应民意、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重要措施,更是新时期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时代性、社会性、人民性的高度统一和实践,意义重大而深远。

四、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和本次会议精神为契机,推动新时期人大预算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一)进一步学习《指导意见》“新思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做好新时代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要求,做好人大预算监督工作,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认识,更新理念,站在更好推进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积极做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相关工作,通过法定程序彻落实好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进一步把握《指导意见》“新方略”。进一步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时代要求,坚持依法审查监督,进一步增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不断强化预算审查监督学习培训,拓展学习领域,优化知识结构,加快知识更新,全方位提升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准确把握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重点和方向。继续加强预算审查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推动设立预算专门委员会,在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选调部分业务骨干,充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队伍,强化专职机构和人员在预算审查监督中的作用。

(三)进一步落实《指导意见》“新要求”。面对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将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一是按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的要求和兄弟省市好的经验作法,对我省实施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尽快出台,力求符合实际,具有陕西特色,为做好新时期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供遵循。二是按照指导意见的新要求,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已经出台的条例,尽快制定我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为深入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供法制保障。三是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健全完善程序机制,探索开展专题审议、特定问题调查,探索建立预算修正案制度,试行预算分项审批、单项表决,进一步提高预算审查监督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最后,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对地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指导。制定常态化培训机制,进一步加大对省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上下联动,共同做好新时期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和政策拓展工作。

我省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与全国人大的要求,与兄弟省市区人大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希望通过这次机会,学习借鉴各兄弟省区市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深入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加强沟通和交流,努力开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新局面。再次感谢山东省人大的热情接待和周到安排!欢迎各兄弟省(区、市)人大的领导和同事来陕传经送宝,考察指导。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