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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重点抓落实 深化监督求实效

安徽省人大财经委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8年10月19日 10:06:27

    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实践,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后,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立即组织学习领会,并结合本省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情况

    1、领导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委会副主任沈素琍要求将贯彻中办文件精神作为今年人大领域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作了专题研究和精心安排。

    2、认真学习领会。预算工委组织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提出一系列新论断新举措新要求,学习栗战书委员长关于人大监督工作的政治定位、法律定位等讲话精神,认真研究文件内容,吃透中央精神,并对起草实施意见的结构、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研究,形成共识。

    3、精心起草文件。预算工委在起草《实施意见》的过程中,坚持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与我省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实际相结合,在贯彻中央文件精神的同时,将我省近年来在预算审查监督中比较成熟的经验做法、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以及下一步拟重点开展的工作吸纳到文件中,提出更加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实施意见。

    4、广泛征求意见。初稿形成以后,书面征求了16市和2个直管县人大常委会、14个省直相关部门意见,赴部分县区开展重点调研听取意见建议,在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分别征求预算审查监督顾问和立法专家顾问的专业性咨询意见,对草稿再次进行修改完善。8月,又专函征求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的意见,根据全国人大预算工委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了《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实施意见(讨论稿)》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省委。目前,已通过省委办公厅法规室合法合规审查,待省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以省委办公厅名义印发。

    二、我省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情况

    1、加强支出预算进行全过程监督。一是提前介入预算编制。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实时跟踪编制进程,深入了解实际情况,提高监督实效。抓住预算编制重要节点,专题听取汇报,提出意见建议;参与预算编制布置工作,预算工委主要负责同志每年都应邀出席财政部门布置预算编制工作会议,就预算编制工作提出要求和意见,促进预算编制进一步规范科学;参与项目预算评审工作,促进财政预算项目安排决策机制改善,项目预算评审范围进一步扩大,涵盖的部门、项目和预算金额逐年增加。二是严格规范预算执行。我们针对预算约束不强、执行不够规范、支出进度缓慢等问题,持续跟踪监督,有力地促进财政部门推进自我纠正、加以改进。要求财政部门提高预算执行率,对每年6月底前未能细化并实施的项目资金全部收回,倒逼部门在年初编制预算时细化到位;严格预算资金在不同科目之间调整,规范预算调整范围和程序,加强预算变更监督,要求财政部门按季度将预算变更和追加减情况,重点是中央转移支付情况抄送预算工委。三是探索改革决算编制。深化决算编制改革,2015年起我们积极推进部门决算编制改革试点工作,2016年、2017年将部门决算编制改革试点部门扩展为10个,每个部门拿出一个项目单独编制项目决算,实现决算与预算的相互对应衔接。改革试点取得以下成效:以项目为单位分项编制项目决算,改变了以往将所有项目支出混在一起再以功能分类的方法,使得部门决算清晰明了,看得清、读得懂,有利于人大监督和推动决算公开;按照预算的项目名称和经济性质分类细化编制项目决算,并将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进行对比,实现了决算与预算相互对应衔接,有利于人大在决算审查时分析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进一步改进预算编制工作;通过对每个项目按经济性质分类细化支出科目,可以清晰的看到每个项目支出具体构成,这为进一步分析有关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并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审查奠定了基础。

    2、突出对财政政策的监督。财政政策是财政支出的依据,每一项财政政策都对应着一项财政支出,财政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决定了财政支出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我们坚持把财政政策科学性、合理性的监督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通过监督转移支付政策,推动省财政部门出台了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办法,连续多年清理压减专项转移支付,并在县级实现一般性转移支付适当统筹。通过监督部门预算供给政策,推动省财政部门健全和完善基本支出预算标准体系,建立综合定额和单项定额相互补充的公用经费体系,解决了苦乐不均的问题。新预算法出台以后,我们在修改《安徽省预算监督条例》时,对财政政策审查进行制度设计,着力构建财政政策审查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工作机制。事前报告,重大财政政策出台前,要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征求意见;事中介入,积极介入财政政策的制定过程;事后备案,规范了财政政策文件的报送备案程序。同时,强调对已有财政政策的评估,要求财政部门对现有的财政政策作了全面的梳理,对那些已经过时的、相互抵触的以及执行效果不理想的政策,及时进行废止或修正。

    3、认真落实中央改革精神。一是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我们把该项工作作为2018年开年工作的重头戏,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阶段性任务和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在文件起草过程中,我们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在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预算工委采取重点调研的方式,分类型、分层次地征求了部分市县区的的意见建议。召开两次专门会议,分别征求财经委和预算工委立法专家顾问、预算审查监督顾问的专业性咨询意见,6月11日,制度文件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省委名义印发全省贯彻实施。二是全面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认真学习外省先进经验,今年上半年,由常委会领导带队赴广东、福建、贵州等省进行实地考察,进一步拓展视野、积累案例,为我省更好地开展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提供借鉴参考。出台了《关于推进全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推进全省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联合省财政厅召开了全省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推进会,全省各市、省直管县及合肥市所辖县区的人大和财政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目标、鼓足了干劲。积极推进省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成立了由预算工委、省人大办公厅、省财政厅相关同志组成的预算联网监督项目工作组,负责省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软件和硬件招标建设工作。目前,省级预算联网监督项目已经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招标工作,正在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三是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机制。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将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印发了《关于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机制的意见》。为贯彻落实该《意见》,按照省人大常委会领导要求,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安徽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起草过程中,按照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要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于2017年11月7日正式印发。

    三、有关建议

    1、推进地方预算监督工作机构建设。近年来,预算审查监督改革力度空前,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程序、制度和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完善,但同时也对地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尤其是将人大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职能和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提上前所未有的高度,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当前我省及省以下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已难以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建议全国人大预算工委对省及省以下人大预算工作机构的配置以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预算审查监督队伍给予指导和帮助。

    2、加大业务学习培训力度。随着相关改革不断深入,人大预算审查承担的法定职责、改革任务不断增多,建议全国人大预算工委加大对地方人大的业务培训力度,使各地能迅速领会改革精神,尤其是加大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财税前沿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地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3、加强沟通交流。建议全国人大预算工委对各地好的做法进行提炼总结,形成经验交流材料下发各省市学习借鉴;分地区、分类召开一些专题座谈会,促进各地加强学习交流、沟通信息、拓展工作视野,共同把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做深做实,确保各项改革取得成效。

责任编辑: 李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