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集锦 > 其他

关于贯彻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
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情况的汇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8年10月19日 10:02:24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新疆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组织认真学习,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贯彻实施意见。2018年7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新党办发〔2018〕37号),部署全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工作。

    自治区财政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把握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人大预算审查和监督的重点内容,结合自治区实际,主动向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研究全面贯彻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工作,保障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政策

    实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自治区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必然选择;是依法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内在要求;是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预算审查监督制度的重要举措;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的客观需要,也是对预算法、监督法关于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特别是支出预算和政策审查监督规定的细化深化。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自治区坚持新发展理念,建立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两套班子抓工作机制,一套班子全力以赴保稳定、一套班子集中精力抓发展,确保集中统一、分工明确、便捷高效、政令申通。以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积极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快建立符合新疆实际的现代财政制度,为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认真做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工作

    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围绕和服务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开展审查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积极探索与扎实推进相结合”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重点任务,积极落实各项改革措施,认真做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工作。

    (一)政府预算编制依法合规。严格遵循预算法,结合自治区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中期财政规划等,按照财政体制机制、政策制度、规矩程序编制政府预算。支出预算和政策体现自治区确定的各重要领域重大政策和决策部署要求,反映国家和自治区的战略、规划、政策,反映政府的职责、活动范围、工作方向,做到支出政策可持续,支出结构合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二)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完整。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将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完整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本预算”。统筹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按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推进和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三)政府收入预算实事求是。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综合考虑重大改革、政策调整等因素,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认真做好收入预算的编制。收入预算要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充分考虑经济、减税降费等政策调整因素,科学预测。收入预算批准后,财税部门积极组织收入,加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征管。

    (四)政府支出预算统筹兼顾。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合理编制支出预算,支出预算安排从实际出发,从大局出发,严格控制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坚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根据财力状况合理确定,不编制赤字预算,不搞形象工程,防止民生工作脱离实际。着力支持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发展战略、重点领域改革、经济发展、基本民生等,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精准有效。

    (五)部门预算细化准确。按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要求,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将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全面、准确反映部门各项收支情况。加强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依照政策、标准等安排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预算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遵循体制机制、符合政策制度和规矩程序从紧编制,纳入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公开有关规定,加强预算批复下达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情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重点工作经费和“三公”经费的监督和管理。

    (六)财政转移支付均衡协调。按照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要求,进一步完善对各地转移支付制度。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提高地县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财政保障能力。健全地县间支出成本差异体系,坚持财力向南疆四地州和困难地县倾斜。积极推进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工作,解决好财政资金“碎片化”问题,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减少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数和资金量,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

    (七)政府债务管理牢守红线底线。严格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不触碰违法举债、违规担保的红线,牢牢守住不发生政府债务风险的底线。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及应急处置机制,严格贯彻自治区党委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四个一律:即发改、财政、金融等部门一律不准下达可能导致债务风险或隐性债务风险的GDP、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等指标,各地各部门一律不准受理无资金来源的项目,各地各部门一律不准申报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准上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三个界限:即坚持把违规举债作为带电的高压线,以2017年7月14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为界限,2018年以后,坚决做到违规举债为零;2017年7月14日之后产生的政府隐性债务,必须立即化解,做到零违规举债;2017年7月14日之前产生的政府隐性债务,分类指导、积极稳妥、认真化解,坚决消除风险隐患”的决策部署,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决不允许新增各类隐性债务。对违法违规举债的,终身问贵、倒查责任、严肃处理。严格执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治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监督的决定》,依法接受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八)绩效管理源头控制。“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落实中央和财政部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以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管理融入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部门单位申请财政专项资金时必须编制绩效目标,年终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凡不提交绩效评价报告或绩效评价结果差的,不安排或减少预算安排,从源头上控制各类项目支出。

    三、全力保障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落实到位

    (一)积极配合,加快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按照自治区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金财工程”预算管理信息平台,根据自治区人大预算监督需要,不断完善预算信息系统,满足人大审查监督系统预算信息查询、预警、分析和服务功能,切实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监督全口径预算提供服务。目前,依托现有金财网络,已实现自治区人大预算网络联通,正在开发预算联网监督系统。

    (二)认真做好意见建议办理。每年在政府预算草案编制前,主动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及其财经工作委员会汇报工作,听取对当年预算中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重大支出政策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认真吸收采纳,完善预算草案和报告内容。在预算草案编制中,及时报告预算草案和报告编制情况,根据反馈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使预算草案和报告更好地回应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三)认真配合人大专题调研和组织调查工作。根据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要求,积极协助、配合开展重点支出预算和政策专题调研工作,以及对各部门、各预算单位、重大建设项目的预算资金使用和专项资金的使用调查工作。

    (四)认真做好人大预算专题审议工作。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工作要求,积极参与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以及有关支出预算和政策的专题审议,自治区财政厅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会后根据初步审查意见对预算草案和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对相关领域部门预算草案、相关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有关转移支付资金和政策开展的调查研究。

    (五)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决议。积极落实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的决议。及时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报告落实预算决算决议的工作安排情况。

    (六)认真做好重大财税政策报告工作。对于事关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财税政策,在政策出台前及时向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中,政府出台增加收入或者支出、减少收入的政策措施,需要进行预算调整的,及时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通报有关情况,依法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七)认真做好代表委员服务。认真落实审查拓展要求,改进完善预算编报,不断细化预算草案、预算报告内容解读,更好的服务代表了解监督预算。每年编写《参阅材料》,对预算改革进展、预算草案和报告中的专用词语、预算数据等进行解释说明,解读财政政策、热点问题。在每次人大会议期间,派出专人列席会议,解答代表委员提出问题,使人大政协代表委员们更好了解预算政策和预算安排。

    (八)认真做好预算信息公开。严格执行财政预决算公开的各项要求,依法依规全面做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管理等预算信息公开。建立规范的预算报告体系,全面反映各部门的收支情况,将完整的政府收支信息置于监督之下,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和刚性约束。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预算法》有关规定,按照本次会议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规范预算管理,完善全口径预算编制,增强预算法制意识,强化政策对支出预算的指导和约束,遵循体制机制、落实政策制度、按照规矩程序工作,更好服务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要求,促进自治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