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指导意见》 深化改革拓展职能
全面推进新时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创新发展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党的十八大做出加强人大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重大决策,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预算审查监督制度新阶段。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中央陆续推出多项改革举措,今年三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对拓展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能作出具体部署,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健全人大监督制度的重要举措。河北省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改革要求,深入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结合我省实际不断探索实践,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指导意见
(一)省委及时出台贯彻实施意见。中央印发《指导意见》后,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峰同志专门就学习贯彻作出批示,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按照中办文件要求提出贯彻意见报省委研究。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在梳理我省现有制度和分析我省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现状基础上,代省委起草了《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省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题汇报,审议通过了《实施意见》,并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与省政府党组要有效对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加大改革创新力度。6月20日省委办公厅将《实施意见》印发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党委,雄安新区党工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二)各级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中央指导意见印发后,党组书记范照兵、党组副书记王晓东对贯彻落实工作分别作出批示要求,我省迅速启动学习贯彻工作。一是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认真组织学习和深入研究指导意见,与省政府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沟通,研究提出我省贯彻落实的措施建议。二是省人大财经委4月份组织专题培训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预决算审查室何成军主任进行了讲座辅导,省人大财经委委员、财经工委全体同志、石家庄市及桥西区人大、省财政厅、审计厅、国资委等部门人员近百人参加。三是省人大常委会对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新任代表进行专题辅导学习。6月份,省人大常委会组织400多名新任省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培训,专题安排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改革讲座;9月份第5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门安排时间,分别由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财经工委主任赵文海就贯彻中央指导意见要求,深化支出预算和政策审查监督进行了专题讲座。四是各市县普遍开展了学习贯彻工作。多数市县开展了辅导讲座。
(三)全方位加强工作部署落实。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财经工委会同省财政厅在7月上旬召开了全省工作推进会,对进一步推进人大国有资产监督、预算审查监督拓展改革和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各市县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指导意见,强调各级人大常委会都要研究制定本级人大贯彻落实方案,确保改革工作在全省落实落地。我省《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人大、政府分别推进改革、加强相互配合的具体措施要求,也对加强党委领导,加强组织协调工作提出要求。对于人大审查监督方面,一是全面落实预算审查监督重点的拓展内容,实现全覆盖。同时,结合我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和财政预算改革实际,强调提出加强对财政支出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的监督、探索建立预决算审查监督标准规范体系。二是积极探索预算审查监督方式方法创新。对我省已经成熟的做法要求积极推进并不断完善,对我省正在探索的方式方法以积极推进试点为主,并区分不同层级提出不同要求,省级加快改革步伐,市县根据自身条件稳妥推进。对于政府预算工作方面。一是改革和完善政府预决算管理机制。二是改进和完善政府预决算草案及报告编报工作。三是配合人大开展好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工作。
二、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和完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
党的十八以来,我省认真落实中央改革精神,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要求,不断推进相关改革,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机制建设、方式方法创新,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和实践。
(一)创新制度建设,提高人大监督法制保障。在新预算法出台后,我省2015年11月修订出台《河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条例明确建立预算修正案制度,规定代表在大会期间可以依法联名提出修正本级预算草案的议案;建立预算专题审议制度,代表大会期间,财经委可以组织部分熟悉财政预算工作的代表召开预算专题审议会等。2015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对人大监督政府审计问题整改作出规定,增强了监督力度。《决定》首先提高了政府报告层级,明确在常委会全体会议上由省长或者委托的副省长作报告;其次细化了报告内容,规定报告要附加问题清单和重点部门审计报告;第三强化了审议监督力度,在常委会分组审议报告时,重点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到会听取审议意见,面对面回答询问。常委会审议后要对政府整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当场宣布测评结果。为了健全对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我省于2017年8月制定了《关于财政预决算相关事项备案和报告的工作规程》,对于政府和下一级人大应当备案或者报告的事项进行逐一明确,并列明报备事项处理程序,使得预算审查监督的日常工作有了清晰的工作规范。
(二)创新编报方式,提高预决算报告可读性。一是突出重点。预算和决算草案审查过程中,我们要求省财政厅提交省人大的预决算报告要更好体现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进一步反映重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全面反映政府债务等情况,得到财政部门的采纳。2017年决算报告里专门对中央对省和省对市、县转移支付情况、举借债务情况进行了重点报告,对上年结转资金、预备费、超收收入、三公经费使用等进行说明,对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用于雄安新区及冬奥会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投资项目进行报告,并专门附表详细列出。二是丰富资料。经与省财政厅沟通,在2017年决算审查中,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选择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四项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向常委会会议提交了的长达74页的绩效评价报告,作为常委会参阅文件,对于常委会审查批准决算起到重要的参考作用,得到常委会组成人员高度评价。
(三)创新审查方法,加强重点专项资金延伸审查。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在2017年预算草案初审中首次进行了试点。围绕省第九次党代会决策部署,选择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新型工业化、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财政专项扶贫、预算内基本建设等六类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听取业务主管部门专项汇报,对支出政策和具体项目安排,尤其是预算资金绩效目标安排是否科学合理进行重点审查,对项目决算程序、资金分配方式、资金落实不细化等方面提出了审查意见。2018年,又围绕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创新方式方法,重点听取发改委“预算内基本建设、工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省工信厅“工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省科技厅“科技创新”、省农业厅“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疫病防治”等四部门四大重点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专题汇报。围绕补齐民生短板,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选取省教育厅、人社厅两个部门作为重点开展专题审查,听取两部门的部门预算及重点专项资金编制情况、政策依据、预期绩效等情况的专项汇报。通过进行重点专项资金延伸审查,发现深层问题,提高了审查效果。
(四)创新监督内容,突出预算绩效审查。一是加强部门绩效预算审查。在2018年省级部门预算初审中,针对有的部门绩效目标过于笼统、没有量化,职责活动的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规范,评价标准可操作性差,重点专项项目绩效目标未编入部门预算等问题,向省财政部门提出了进一步改进完善的建议。通过加强预算草案事前绩效审查,增强预算安排的科学合理性。二是加强重点专项资金绩效检查。在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预算法执法检查中,专门就“大气污染治理”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两项专项资金,对省、市、县各级政府资金下达进度、安排落实项目、项目实施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选择重点市县进行了实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向省政府提出完善相关财政支出政策的建议。三是探索借助第三方机构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估。今年正在组织委托社会专业机构对2017年省级预算安排的“工业转型升级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24.35亿元)、“土地综合治理专项资金”(18.8亿元)进行绩效后评估。
(五)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发挥代表和社会各界作用。2015年我省出台了《关于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促进预算审查监督的意见》,并研究制定了《人大代表预算审查监督小组组织与活动办法》和《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专家顾问组组织与活动办法》。2017年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参照相关制度,结合河北实际,又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建立完善了联系代表机制、各专门委员会会商机制、专家咨询机制、群众参与机制、财政部门联动机制等制度,以机制创新促进人大代表和社会人士参与预算编制和初步审查的制度化。在2018年预算草案初审中,省人大财经委按照《意见》确定的新机制,组织预算审查监督小组的省人大代表、专家顾问、省和各市人大财经工委同志共90多人对政府预算草案和所有省一级部门预算草案进行了集中审查。同时,邀请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发挥其对行业政策和实际情况比较熟悉的优势,对归口联系的部门预算草案进行了专项审查。
(六)创新监督手段,积极推进预算联网监督。一是强力推进省级系统研发。河北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是依托全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基础版,结合河北工作实际,突出河北特色,通过结构改造、内容拓展而研发完成的,系统包含了财政预算监督、规划计划监督、国有资产监督、重点工作监督(包括政府债务、财政转移支付、脱贫攻坚、社会保险基金)、代表服务和法律法规六大版块。目前基本完成一期规划建设,此系统也将作为基础版,开发市县版,并向全省各市县推广。系统研发着眼于打造人大财经综合联网监督平台,在财政预算联网监督基础上,增加规划计划、国有资产、社会保险基金等监督内容,最终实现人大财经监督职能联网全覆盖。二是积极推进市县联网工作部署。根据我省纵向贯通联网要求和市县人大、财政部门资源共享、节约成本的原则,研究提出了我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体系建设的“123”模式(一套监督软件、两级数据中心、三级联网监督),即省统一研发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市县基础版软件,在全省各市、试点县统一推广;省和各市依托本级财政信息中心分别建立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数据中心,市级数据中心负责本级及所属试点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数据的集中管理;省、市、县三级建立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平台,分级实施监督。今年11个设区市以及定州、辛集两个省直管市要实现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全覆盖,并在正定等22个县(市、区)开展人大预算联网监督试点。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对支出预算和政策关注不够。有的部门年初编制预算时,偏重于争取资金,但项目库建设不规范,支出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细致,导致预算批复后项目难以执行或进展缓慢,预算执行中追加或调整预算比较多,影响了预算的准确性。
二是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关注不够。一些重点项目和重大投资项目缺乏绩效目标,有的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较为笼统,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执行中“重资金分配,轻资金管理”,资金拨付支出之后,钱花的怎么样,相关政策实施效果如何,缺乏追踪关注。
三是政策对编制支出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需要加强。改革预算分类口切块办法,以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为目标导向,统筹各类资金保证重点支出安排上仍需加强。
四是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需要加强。在监督内容上,存在不全面、不细化、缺项问题,对各项规定的审查重点缺乏具体审查标准规范;在监督手段上,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不够,专题性、研究性、针对性有待强化,信息化工作水平不高;在监督重点上,转型改革进展相对滞后,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宽处于起步阶段,相关制度建设步伐需要加快。
四、加强支出预算和政策审查监督的努力方向
(一)落实中央意见要求,不断提高政府预算管理水平。督促政府改进和完善政府预决算草案及报告编报工作,进一步细化支出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的到位率,切实保证中央和省委大政方针政策的落实。研究确定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范围,突出对重点支出预算监督。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减少随意性,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和预算执行分析,加快预算批复和转移支付下达进度。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编制、执行挂钩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重大财政政策应在出台前征求人大意见,出台后须及时报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按照中央改革要求,积极推进监督改革,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提升预算审查监督的质量和水平。一是研究推进人大预算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转型改革,尽快制定提出省人大关于预算审查监督的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办法。二是进一步推进预算监督民主化创新,认真落实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三是推进预算审查规范化标准化创新,制定和完善预算审查监督标准规范体系。四是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专业人员力量,不断提高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三)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推进联网监督系统应用。按照中央意见要求,推进预算监督信息化手段创新,高标准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一是强化预算初审应用。根据中央文件关于支出预算拓展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工作要求,突出人大监督重点,增强联网监督的针对性。二是强化执行监督预警。深入挖掘数据资源,利用其大数据优势,立足于发现和解决问题,研究建立分析模型,着重增强系统趋势分析预测、风险预警等功能,增强联网监督的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