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
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情况汇报
四川省财政厅
审查批准预算、预算调整、决算和监督预算执行是宪法和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人大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对规范预算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大监督工作,于2015年出台了《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15〕18号),要求各级主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各级财政积极贯彻落实,全力配合做好人大审查监督相关工作。2018年,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后,我省各级财政迅速行动,大力推进贯彻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制度,强化顶层设计
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精神,推动全面落实预算法,强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四川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工作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18〕1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领会《指导意见》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抓好重点事项,不断完善监督方式,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按照中央和省委文件要求,为确保我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就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措施向省政府主要领导作了专题报告,明确了“积极对接,主动作为”“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强化应用,改进工作”的基本原则,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并向全省财政系统印发了《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方案》(川财预〔2018〕105号),明确了工作任务,指导全省财政系统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配合同级人大做好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工作。
二、细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为确保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相关工作顺利推进,财政厅细化工作任务,逐项梳理人大要求报送的各项基础信息和计划审查的重点事项,从法定性、政策性、可行性上作出分析评判,在积极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机构做好汇报沟通的基础上,形成贯彻落实具体措施,着力抓好各项重点事项审查。
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合理性。合理编制收入预算,努力提高收入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完善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核定办法,实行项目支出按额度总控、具体项目按零基编制的方法,厉行节约、从紧从严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厘清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边界,将具有公用支出性质的项目支出并入公用支出,解决人大、审计提出的公用支出挤占项目支出问题,逐步厘清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边界,真正实现项目支出是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的本质属性。
二是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明确专项预算管理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完善专项资金定期报告制度,财政厅每年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产业发展资金、民生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和使用绩效。做好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保障,系统清理各行业专项资金,压减或取消绩效不高的专项资金,统筹存量、用好增量,突出办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事项和重大项目,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三是规范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不断提升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定向财力转移支付占比,赋予市县更多的项目决策权和管理权,使资金投向更贴近基层需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压减专项转移支付规模,对具有特定政策目标和地域管理信息优势、适合市县统筹决策、适用因素测算分配的,调整列入定向财力转移支付。
四是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监督。加强预算执行跟踪分析和执行进度考核通报,财政厅按月对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和省对下转移支付分配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向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报送一次部门预算和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提请督促相关部门加快预算执行。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财政厅选取省级部门预算执行不力或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分配项目零散、分配使用方向不准确、分配下达进度偏慢的部门,督促其就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作专题报告。
五是加强部门决算编制审核。进一步改进完善部门决算编审方式,提高部门决算审查质量,夯实部门决算编审工作基础。督促部门加大往来挂账、现金、资产负债等清理力度,强化国有资产(资源)出租和处置收益的收缴。督促部门加强单位收支情况梳理,自有资金结余结转清理,以及会计账务和决算报表一致性审核,做到决算编制真实、完整和准确。建立交叉审核工作机制,规范数据审核操作流程,有效提升编审质量。
六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深化绩效目标管理,督促部门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作为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的依据。除涉密内容和敏感信息外,各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随同预算草案一并提交本级人代会审议。加强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评价。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后,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随同财政决算一并报送本级人大常委会。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次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七是改进完善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编报工作。做好预算编制情况预先报告工作,每年9-11月财政厅根据工作实际择机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次年预算编制初步考虑(2018年9月下旬已将2019年预算编制初步考虑向省人大预算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作了专题汇报)。初步完善“四本预算”编制,将草案分为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两部分进行编报,每部分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汇总情况五个板块进行编报。细化预算草案报告,将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省委决策部署、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以及财政收支政策等作为预算草案报告的重要组成内容向人代会报告。细化调整预算方案,对重点支出科目的调整变化进行说明,增加报告政府性债务情况,完善重大政府投资计划和重大投资项目情况,对资金安排使用及绩效情况予以必要说明。
八是加强政府债券项目库管理。财政厅加强政府债券项目库的数据填报和管理维护工作,主动与省人大预算委、常委会预算工委沟通对接,按照要求及时共享项目库相关信息。
三、精心组织,夯实保障基础
财政厅带头开展学习传达,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重要性和工作要求向各级财政部门进行了宣讲,要求财政部门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中央、省的部署和要求,立足预算管理工作现状,狠抓相关工作落实,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与自觉。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思想意识。全省财政部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指导意见》和省委《通知》精神,牢固树立主动接受人大审查监督的理念,主动接受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狠抓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工作,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在开展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工作中,各级财政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把握工作方向,立足我省实际,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可操作的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并及时落实反馈。强化责任担当,细化部门内部责任分工,对报送人大审查的资料从严把关,确保资料报送及时、准确、完整。
三是推进联网监督,强化技术支撑。积极抓好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支持拓展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渠道。目前,省人大预算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可以直接登录我厅财政支付在线监督系统进行实时信息查询,查询范围覆盖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监督内容涵盖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和省对下的专项转移支付分配情况。下一步我们将积极研究系统接口,逐步扩大通过系统实时推送的数据范围,并督促市县按时完成中央和省提出的预算联网监督阶段性目标任务。
四是强化督促考核,确保落实到位。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要求,研究建立资料报送与机关绩效考核挂钩机制,以严格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加大对审查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力度,定期梳理进展情况,及时将贯彻落实情况向省人大预算委报告。推动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对审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坚决督促整改,提高支出预算编制质量和预算执行规范化水平。
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是新形势下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提高支出预算编制质量和预算执行规范化水平,促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重要推手。我们将以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相关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依法理财理念、绩效管理理念、监督就是服务的理念,积极拓展财政管理监督范围和渠道,积极支持、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推进预算公开透明,推动我省财政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