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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改革的精神推进新时代人大预算工作

湖南省人大财经委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8年10月19日 09:08:08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后,我们及时进行认真学习和贯彻。《指导意见》内容非常丰富,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及主要程序和方法规定得十分明确,是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和政府预算管理的大依据,是提升新时代人大预算工作水平的行动指南。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领会《指导意见》精神

    一是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专题学习。今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组织专题讲座,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预决算审查室主任何成军同志就《指导意见》作专题讲解。今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举办全省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学习班,邀请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史耀斌同志作专题辅导报告,就预算法和《指导意见》等进行全面系统解读和辅导。二是组织全省市州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进行专题学习。今年4月,我们召开全省市州人大财经工作会议,常委会预算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对《指导意见》进行重点讲解、安排部署,指导和推动市县两级全面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各项规定。三是召集发改、财政、审计、国资等部门进行专题学习研究,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改革措施。

    二、加强调查研究,推进重点工作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预算法和《指导意见》精神,推进重点工作,今年4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向力力副主任率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负责同志赴广东、深圳考察调研,形成了《广东预算管理改革的情况与启示》的调研报告,提出了借鉴广东、深圳经验,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理顺预算管理各主体的权责关系,完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强化政府投资统一管理,加强人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全面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加强人大财经工作力量配备等意见。省委、省人大、省政府主要领导对调研报告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批示给予了充分肯定。省委书记杜家毫同志批示:“同意报告所提意见。把人员配强、把联网做实、使监督到位。”许达哲省长批示:“要认真研究我省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深化改革解决这些问题,力力同志提出的建议,涉及财政系统且可办的,抓紧推进。”陈向群常务副省长批示:“请财政厅认真阅研并加以借鉴。”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同志先后两次对调研报告作出批示,要求“按照家毫书记‘把人员配强、把联网做实、使监督到位’的批示精神,学人之长、创己之新,不断提高我省预算管理及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水平”。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题听取了调研情况的汇报。为了贯彻落实领导批示精神,向力力副主任率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负责同志,就我省预算管理改革及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等情况,专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请示汇报。我们还召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文资委、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会议,传达学习和研究落实领导批示精神及调研报告的有关建议。目前,发改、财政等部门正在研究改革方案,着力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三、全面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

    近几年来,我们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以及全省工作大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提高收入质量,优化支出结构,使预算安排和政策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一是着力加强预算草案审查,督促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预算草案和报告,科学合理安排各项支出,改进预算管理。二是着力推进政府预算公开。代表大会之后,除涉密事项外,省本级所有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所有省级专项资金及时进行了全面公开。三是着力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监督。多次听取省财政厅关于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汇报,开展新型工业化、开放型经济、两型社会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题调研,向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提出调研报告,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度整合专项资金,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由原来的上千项减少至78项,今年将对2015-2017年省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评价,重新确定新一轮省级专项资金。为了推动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2018年提交代表大会审查的省级预算草案首次附有五个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今年以来,我们结合预算调整、决算审查,重点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开展政府债务管理使用情况专题调研,认真听取政府债务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汇报,加强对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监督,督促政府规范举债融资行为,防止变相举债、违规担保,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中央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文件下发后,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和财经委、预算工委分别进行专题学习。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各市州人大常委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和对标中央文件精神,依法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更好地支持和监督政府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四、完善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机制根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的若干规定》。建立了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制度、预算审查专家顾问制度、预算编制工作通报制度等制度。我们已从各代表团中选取69名具有财政、财务会计、税收、投资、审计、金融、法律等专业背景或者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的省人大代表作为预算审查联系代表。聘请35名财政预算、税收、会计、投资、金融、审计、法律、企业等方面专业人士作为预算审查专家顾问。

    五、有序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去年7月全国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座谈会后,我们及时向常委会党组进行了汇报。常委会党组将会议精神及实施意见向省委书记和省长作了汇报。杜家毫书记要求学习外省好的经验,推动我省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和杜家毫书记指示,我们迅速启动相关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了领导小组,向各市州下发了《关于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去年12月,省人大与省财政厅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管理、预算指标管理、转移支付、非税收入征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7个系统实现预算信息传输与查询。目前,我们正在着手进行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开发,已进入招标程序。同时,我们积极推进市县联网工作。至去年底,长沙市、株洲市、郴州市、道县、衡南县、平江县实现了联网,株洲市率先开发了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到今年底,市州一级将全部实现联网。

    下一步,我们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结合我省实际,全面对标中央精神,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和《指导意见》。

    (一)把既有改革措施作为落实《指导意见》的重要抓手。根据省委深改组统一部署,我们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审计整改报告机制、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若干规定、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等改革文件,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在工作中,我们将把《指导意见》的具体要求和我省已有改革措施有机结合,推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不断提高监督实效。一是继续通过抓审计整改跟踪监督,推动审计监督全覆盖,督促审计机关加强对支出预算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债务和财政收入等方面的审计监督,促进政府预算更加有效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使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形成合力。二是通过推动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把国有资产监督与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紧密结合起来,特别是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相结合,建立多层次多角度预算审查监督与国有资产监督相结合机制。三是建立完善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和预算审查专家顾问工作制度,充分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预算编制和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发挥好人大代表和专家顾问的作用。

    (二)加强对支出预算和政策的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指导意见》精神,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正确运用主要程序和方法,通过加强对支出预算的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部门预算、转移支付、政府债务以及预算收入等六个方面的审查监督,督促政府支出预算和政策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地体现高质量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更加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每年选择若干个部门,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到决算全过程开展专题审议,选择几个重点专项资金或重大投资项目开展专题调研,及时听取重大财政政策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按照预算法、监督法和指导意见审查监督重点要求,提高系统模块和指标设计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充分发挥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重要作用,加强对支出预算和政策的审查监督。

    (三)把《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落实到地方法规之中。我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于2002年1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至今没有进行过修订。我们已将该条例的修订列入了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待国务院《预算法实施条例》出台后,将以《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指导意见》为依据,及时启动修订工作,把《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落实到地方法规之中。

    (四)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督促政府财政、审计部门制定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或办法,落实部门责任,确保《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落到实处。督促财政部门改进完善预决算报告和预决算草案编报工作,预决算报告要进一步反映重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更好体现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支出预算要反映各项支出预算安排的政策依据、标准、支出方向和绩效目标等情况,增强重大增支政策出合的预期性。从明年开始,预决算报告要反映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安排和实施情况,支出预算和决算要列示重大政府投资计划和重大投资项目表。督促审计部门紧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要求,进一步聚焦审计重点,为人大开展支出决算和政策审查监督提供支持服务。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