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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
工作座谈会闭幕会上的总结讲话

(2018年10月17日)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徐绍史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8年10月18日 09:08:00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徐绍史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工作座谈会闭幕会上总结讲话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也十分关心这项重要改革的贯彻落实工作。今年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履职第一年,这次会议,是在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后,围绕贯彻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工作召开的一次全国性会议。两天来,我们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学习了栗战书委员长关于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贯彻中办《指导意见》的批示精神,聆听并学习了王晨副委员长的讲话,听取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的情况和经验,听取了部分地方人大和政府同志介绍的一些做法和经验。大家就贯彻落实中办《指导意见》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和深入研讨,会议达到了预期效果。下面,根据会议的主题和交流讨论情况,就会议收获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再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深化了对《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的理解把握

    第一,提高了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新时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审查批准预算、决算和监督预算执行,是宪法和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大家一致认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加强人大对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等的监督职能。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高度重视,充分表明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先后出台了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的机制、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预算法的决定,并从2015年开始施行;积极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大家一致认为,这些重要法律修改和实施、重要改革措施出台落实,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重要成果。

    大家深刻体会到,根据宪法、预算法等法律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权的规定,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能的决策部署,新时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作用越来越大了,责任也越来越重了。大家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要求,依法做好预算审查监督工作。

    第二,提高了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了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重大意义的理解。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指导意见》是党中央紧扣新时代新要求,对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能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财政资金如何管好、用好、监督好,如何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保障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实现党的十九大描绘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需要人大和政府等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人大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对于规范预算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正如王晨副委员长在讲话中深刻阐述的,党中央作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改革部署,有利于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有利于有效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有利于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有利于健全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

    第三,学习交流了有关地方的经验做法,为进一步做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工作提供了宝贵借鉴。

    10个交流发言的地方分别从人大、政府财政和审计的角度,介绍了有益做法和有效经验,各有特色。一是突出重点审查内容。广东省加强对民生保障政策、重点民生支出和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审查监督。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建立省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监督平台,开展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查监督。浙江省财政厅强化对重点支出和专项转移支付的绩效评价,组织开展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形债务风险专项行动。山东省审计厅主动对接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制定审计服务人大监督工作表。二是综合运用各种程序方法。辽宁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在全国省级人大对政府支出预算结构和政府性债务问题探索开展特定问题调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专题审议等方式,加强对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查监督。湖北、湖南、四川等地开展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满意度测评。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专业人大代表,积极参与预先审查、初步审查和跟踪监督,丰富代表大会审议方式,更好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安徽省财政厅全面优化预算编制流程,推动预算编实编细编准,出台服务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定期向人大汇报财政工作的机制。三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天津、山东、广东、辽宁等省(市)积极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关文件,由省(市)委办公厅印发。四是加强组织保障。山东省委、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加强人大预算审查工作队伍建设,在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普遍设立预算工作机构,实现预算审查监督专业化、常态化。这些有效做法和有益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

    第四,梳理了当前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需要进一步集思广益、积极探索解决。

    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学习认识不够到位。有的地方对党中央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能的决策部署的理解还不够到位,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不够。二是人大批准预算的约束性不够强,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升。有的地方和部门预算编制不够扎实,预算执行中调整变动较大,预算支出缺少刚性约束。财政管理中仍然存在重分配、轻绩效的现象,在更好发挥财政资金作用,确保推进高质量发展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矛盾等方面,还需要下更大的功夫。三是审查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中,专题审议、听取重大财税政策报告等监督方式运用还不多,预算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不少地方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监督方式创新、监督手段运用、监督成果体现等方面的进展还不够明显。政府有关支出预算和政策的信息提供还不够及时,一些地方人大和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力量还比较薄弱,队伍建设和专业能力有待加强,工作质量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以上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梳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汇报,积极创造条件,推动问题的解决。同时,我们将与地方人大相关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共同探索努力,推进工作提质增效。也希望地方人大的同志积极探索创新,提出解决问题的好思路和好办法。

    第五,明确了任务书和路线图,增强了落实好中央改革措施的决心和信心。

    《指导意见》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程序方法、组织保障等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两天的会议,为做好下一步的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明确了努力方向,增强了决心信心。会上还讨论了《关于贯彻〈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稿。大家认为,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学习会、交流会,还是一次工作部署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带头学习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为各地、各级人大深入推进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作出了示范。栗战书委员长专门作出重要批示,王晨副委员长出席会议并讲话,财经委、预算工委、财政部联合召开座谈会,审计署参加会议给予大力支持,会议学习了文件,交流了经验,深化了认识,凝聚了共识,很有意义。大家普遍感到,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工作方向更明确了,思路更清晰了,任务内容更实了。大家表示,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为新的起点,积极做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工作。

    二、努力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指导意见》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真抓才能攻坚克难,实干才能梦想成真。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能、实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决策部署已经明确,接下来就是要坚定不移地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昨天上午,王晨副委员长在讲话中已经提出了明确要求。这里我再强调一下。

    第一,认真组织学习,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要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学习栗战书委员长重要批示精神、王晨副委员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从新时代更好发挥财政资金作用、推进高质量发展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矛盾、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深刻把握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人大监督的政治定位、法律定位,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确保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

    第二,落实改革举措,确保取得成效。

    首先,要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文件。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代拟起草的《实施意见》(稿),结合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作出修改完善报批后,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实施。请各省(区、市)按照王晨副委员长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出台贯彻落实的文件。其次,要按照对政府预算实施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的要求,紧紧围绕《指导意见》提出的五方面主要内容和八项具体程序方法,把改革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起来。要准确把握改革的主要内容,抓住重点、聚焦关键,围绕一项或几项重点支出、重大项目、重要政策等,扎扎实实开展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工作。要统筹运用各种程序和方法,打好组合拳,发挥每一项程序和方法的特点优势,加大审查监督力度,形成推进改革工作的合力。最后,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要与预算法关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监督预算、决算的重点内容紧密结合起来,要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机制、听取代表意见机制、人大监督国资制度有机结合起来,要与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拓展审查监督深度,形成审查监督合力,保障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得到贯彻落实。

    第三,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人大和政府都是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在工作的根本目标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保障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人大监督也是一种支持,是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做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工作,既要发挥各级人大的作用,政府及其财政、审计等部门也要持续深化改革、积极改进工作。各地人大常委会及财经委、预算工委在开展工作中,要加强与政府及其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凝聚共识,既要提要求,也要出主意,形成工作合力。建议各级财政、审计部门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将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的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及时报送预算、决算的信息资料,推进预算公开透明,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创造条件、给予配合和支持。

    第四,上下共同努力,形成良好氛围。

    全国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将加强与地方人大的沟通交流,及时解决贯彻《指导意见》过程中碰到的具体问题。各地人大在推进改革落实工作中要切实增强主动性,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高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对于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地方人大要积极梳理总结,及时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反映,我们将通过适当方式进行交流和推广,营造全国上下共同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五,加强组织保障,提高素质能力。

    要按照《指导意见》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贯彻落实改革举措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做好组织保障工作。建议地方要将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放在人大及其常委会总体工作中统筹部署,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主体作用,确保改革举措落实到位;各级人大要主动将改革进展情况、改革过程中面临的困难等,及时向同级党委汇报;要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干部队伍建设,选好配强专业人才,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预算审查监督能力。

    同志们,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按照栗战书委员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王晨副委员长的重要讲话要求,依法履职、担当尽责,求真务实、完善发展,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取得成效,进一步提升新时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水平。

责任编辑: 张绵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