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集锦 > 其他

勇于创新 突出特色
不断开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新局面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王建鸣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8年10月17日 08:49:54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建鸣在第二次全体会上发言

现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我省人大常委会近年来开展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和预算绩效监督等工作的做法汇报如下。

一、依法监督,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一)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依法依规开展政府投资监督

为强化对我省政府投资的监督,《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明确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在对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审查时,应当对本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重点审查。为增强政府投资审查监督的规范性,省人大财经委组织制订了有关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的审查制度。

(二)强化政府投资全过程监督,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1.提前介入,把好投资计划审查关。每年人代会期间,财经委都要对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进行审查,并结合各代表团审议意见,向大会主席团提出计划审查结果的报告。

2.强化过程监督,不断规范投资计划执行行为。年中,财经委都要组织专题调研,对政府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视察和检查,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作准备。年末,常委会组织省人大代表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检查,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执行到位。

3.发挥审计作用,狠抓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为了加强对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执行监督,每年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对部分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专项审计。每年底由财经委听取专项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约谈建设单位负责人,要求限期整改,并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建立政府投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去年,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部分项目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的报告,下一步还将开展整改报告的满意度测评。

(三)建立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监督平台,进一步增强监督广度和深度

今年,我省将建立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监督平台项目纳入了《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监督平台依托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和服务系统,设置项目查询、监测预警等七大模块,通过应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对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规模、投向、范围、方式及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督,有效提高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同时,平台建成后拟设置查询终端,向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开放。目前,平台已完成硬件安装,软件开发和调试正在进行中,预计今年11月试运行。

二、精心谋划,稳定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工作

(一)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专题询问

2014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题询问。询问现场,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进行了提问,省审计厅等9个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回答了询问。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题询问,有效增强了预算部门的责任意识,提高了主动接受监督、规范预算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力地维护了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审计监督的严肃性。

(二)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部门同步报告机制

2015年11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期间,审计部门代表省政府做整改情况报告的同时,由省政府确定2-3个省直部门为同步报告部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口头报告本部门(本行业领域)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实行同步报告,进一步强化了人大对审计工作的支持力度和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办力度。实施该项制度以来,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率均在90%以上,明显高于以往年份。

(三)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满意度测评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报告内容。2016年6月财经委、预算工委组织对省级决算进行集中审查期间,省审计厅按省委文件要求向财经委、预算工委提交了14个部门的预算执行审计报告以及所涉问题的明细清单。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和方法。省委转发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起草的《关于完善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有关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满意度测评办法》,该办法按照省委关于“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实效”的要求,对开展满意度测评的适用范围、测评计划的确定、开展测评的标准和方式以及测评结果运用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三是组织实施满意度测评。2016年11月和2017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审计整改报告及省民政厅等六个部门的审计整改报告,并对报告分别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当场予以宣布,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及测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测评结果还及时报送省委,通报“一府两院”、省委组织部和省监察厅,形成监督合力。四是强化审计查出问题跟踪调研和后续整改力度。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做好跟踪调研,并根据调研情况形成调研报告转交省政府办公厅办理。五是大力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联网监督工作。根据省委主要负责同志的指示,省人大督促协调省审计厅与省财政厅实现了横向联网,进一步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

三、强化措施,切实推进预算绩效监督工作

(一)着力完善地方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人大对预算绩效的审查监督工作力度,推进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省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11月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决定》。

(二)积极探索地方预算绩效监督工作模式

1.与预算审查相结合。财经委在组织预算初步审查时,将部门整体绩效、项目绩效列入必审范围,从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可靠性等方面出发,提出有针对性的审查意见,向财政及有关部门反馈。审核各部门预算审查意见落实情况时,认真复核其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再由财政批复各部门,随同预算严格执行。

2.与决算审查相结合。对2014年决算草案初步审查时,首次将政府支出政策、支出绩效纳入审查范围。对2016年决算草案初步审查时,要求财政部门提供重点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作为决算审查的重要参考资料,相关绩效评价报告印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作为审查批准决算的重要依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参阅。

3.与专题调研相结合。2016年初,开展省国土资源厅部门预算审查时,对国土类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进行审查,把牢预算绩效入口关。在此基础上,以2013-2015年全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资金为对象,在委托市州全面调查的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重点对相关市县和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和抽查,督促政府改进项目和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4.与方法创新相结合。2016年,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深入全省各市县,通过“听、看、查、评”相结合的方式,实地勘察国土整治项目166个,组织基层干部群众座谈108场次,收回绩效调查问卷690份,评估报告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阅,进一步提升了监督实效。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