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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潜在风险 我国将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03-0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北京2月28日电(记者周婷玉、王茜)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这体现了食品安全监管的“预防在先”理念。

  法律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是目前国际上普遍的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说,建立这一制度可以发现食品中的潜在危险,做到预防在先。“食品安全和其它安全有共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特殊性就在于它没有试错机制。所以食品安全的监测和评估很重要。”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02月28日
责任编辑: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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