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8日电 题:中国立法“加固”食品安全防护网
新华社记者 吴晶 周婷玉 万一
28日由中国最高立法机关表决通过的食品安全法,将从理顺监管体制、加强风险监测等多个方面,“加固”食品安全防护网。
这部法律从原有的食品卫生法出发,针对当前中国食品卫生工作存在的问题,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4次审议和多次修改,推出了一系列重要内容。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当属对现行监管体制的完善和调整,明确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说,从2008年向全社会征求意见之后,法律修改的重点基本都在监管体制上,这也是本法制定过程中的难点。
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一直由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多个部门“分兵把守”,近年来,利益的驱动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增多,日益暴露出多部门监管体制的弱点和弊端。不久前发生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更使立法者和管理者意识到了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盲区。
李援说,国务院设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是一个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旨在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和消弭监管空隙,以突出全程监管。
除加强全程监管外,许多立法者还呼吁:要想及时发现食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转变“事先许可、事后抽检、出了事故进行处罚”的传统监管方式,加强风险监测和评估。
为此,食品安全法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明确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相关部门要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处长黄薇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进行的检测,它意味着中国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已由注重外在的表面干净深入到了食品内在的安全因素。
据黄薇介绍,食品安全标准“不标准”一直是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软肋:一方面是标准太老太少,未与国际接轨;另一方面是标准太多太乱,重复交叉,让不法企业有机可乘。
此次出台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有专家形象地比喻说:这就是把一道“防火墙”表面的坑洼填平,使它更加坚固。
食品安全法在经历起草、审议、公开征求意见和多次修改后,更加关注现实中的细节问题。例如,针对近年来出现的生猪饲料添加“瘦肉精”、敌敌畏泡火腿、牛奶里加三聚氰胺等“美化”食品的事件,食品安全法明确提出,不得在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法律明确建立索票索证制度,确保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对危害食品安全的不法分子可以追查到底;针对监管失职、渎职行为,法律也依据不同情况设置了处分、撤职、开除和引咎辞职等规定。
观察家注意到:在向违法行为亮出利剑的同时,法律也充分体现了“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本”的人文关怀——不管违法行为是否对消费者造成损害,消费者都可以要求最高价款10倍的赔偿金。同时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法律还明确优先进行民事赔偿。
此外,法律还对保健食品、明星代言不合格食品等作出详细规定。
尽管如此,李援坦言,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食品安全从来没有“零风险”,立法也不会一劳永逸。中国将尽力使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得更少一些、处理得更快一些、损失更小一些,让老百姓吃得更放心,这是人民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