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五
建议未退休职工死亡可全额退保
我是劳动保障部门的一名基层干部,在基层的同志们来看立法是国家的大事,这次《社会保险法(草案)》正在征求各方面意见,我在工作实践中发现一个小小细节却大大制约了公民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积极性。作为一个党员干部、公民、劳动保障人,不提这个问题可能几年后也可能被重视起来,但肯定会给国家、社会稳定带来重大损失,因此我冒昧给您写信。
现在大部分企业效益不是太好,下岗失业人员是一个现实问题,自由择业者越来越多,为什么缴费扩面工作不好开展,就是因为他们有一个怕,怕缴费期间死亡,以前所缴保费拿回很少,他们大多是个人完全缴费,可能累计缴了几万元,往回拿也就是个人账户的千把元,所以他们干脆不缴了。如果国家调整社保政策,未退休职工死亡全额退保,提高参保人积极性,参保扩面百分之二十是没有问题的,国家一年就能多收社保基金至少上百亿,在职职工死亡率也不过千分之一、二,两者对比,利数倍于弊,结果是国家多收益,个人(缴费)得安心,社会得稳定。
有心为国家担忧,水平有限,望领导明察并指正。
王文宝
山东商河县
200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