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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届第82号)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02-23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第八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7年12月29日
 

  来源: 中国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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