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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循环经济法草案

发展循环经济从生活方式开始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7-09-1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北京8月28日讯 记者朱磊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面临的环境和资源压力越来越大,如何更好地实现可持续发展?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循环经济法草案时,对制定该法的重要性作了充分肯定。同时一些委员建议,发展循环经济要进一步重视生活中的资源节约问题。
 
      “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到老百姓,都要树立起循环经济的理念。”许智宏委员深有感触地说。
 
      许智宏认为,发展循环经济,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另一方面要出台更严格的规范,明确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该做。
 
      “法律草案对生活中的循环经济强调不够。”杜宜瑾委员说。他所说的生活当中的循环经济,主要是指减少废弃物,垃圾分类处理等。
 
      “生活垃圾的处理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杜宜瑾委员建议,在法律草案当中应专门对这一问题作出规定,特别是如何减少废弃物、如何再利用家庭中的废弃物,比如一次性的杯子、塑料袋等等。
 
      “要重视对废弃物回收产业的管理。”杜宜瑾特别强调,“要把废弃物回收产业作为一个产业链来搞,加强对废弃物的管理。现在城市废弃物的回收主要是靠进城的农民工,基本上是处于无序状态,而且二次污染也比较严重,效率比较低下。”
 
      循环经济法草案第十条规定,“公民应当增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合理消费,节约资源,尽可能使用节能、节水和再生产品,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丛斌委员建议在“节约资源”后加上一句话,即“倡导节俭的生活方式”。丛斌认为,“落实循环经济法中所提出的要求,国家一定要督促公民倡导节俭的生活方式。”
 
        来源:《法制日报》2007年8月29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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