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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业和湖泊水污染的防治

——分组审议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发言摘登(三)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7-09-0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07年8月28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发言摘登如下:

        路甬祥副委员长说,防止地表水污染这一章中,我觉得对控制化肥过量使用的力度还不够。控制投肥量,不光可以节约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的净收入,同时还可以减少污染,要在法律上明确列出。而且控制投肥量,在科学技术上也不是没有办法,国内已经开发了好几种缓释化肥,缓释复合肥料。如果是用普通的氮肥,在地表留存的时间大体上只有49天左右,而改成缓释化肥以后,它可以延长到98天至100多天,这就意味着同等投肥量的实际肥效提高了,作用时间延长了,排放减少了,这种技术已经改造了几十家化肥厂,并推广使用。我觉得应在草案中提出使用高效的、环境友好的化肥,提倡使用清洁、安全、低毒、无害农药,提倡使用生物治虫防病,从源头上防治面源污染。

        陈章良委员说,关于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农业污染日趋严重,农业面源污染对地下水的污染也非常严重。污染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农药,二是化肥。本法第47条-第49条讲的都是农业污染,农药污染,现在有些农户或农场还有使用违规农药的,所以要在这次修订法律时明确规定处罚条款。另外关于化肥污染的问题,化肥对地下水的污染非常严重,现在农业部已经成立了国家测土配方施肥小组,根据土壤肥力和作物生产情况,指导农户使用化肥。所以希望这次修订应当加上国家鼓励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化肥超量使用的规定。

        毛如柏委员说,建议增加对农村面源污染的控制措施。建议第49条增加第1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研究、示范、推广适用的生产技术和清洁卫生的生活方式,帮助农村减少面源污染。”大量的农村面源污染需要通过完善土地利用规划、新农村建设、改水改厕、沼气推广等综合措施实现,这就需要一定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因此,法律应当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徐永清委员说,修订草案对防治农业的面源污染重视不够。农业的面源污染在各类环境污染中的比重占到了30%-60%,尤其是COD的排放已经超过了城市和工业源的排放总量。因此,要对防止过度使用化肥、农药以及禽畜粪便管理不善对水造成的污染,提出防治措施。

        刘振伟委员说,我国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均居世界前列,农田氮化肥平均损失率在50%以上,大量氮磷等随农田退水进入河流、湖泊,造成河流氨氮超标,湖泊富养化严重。畜禽养殖业迅速发展,每年畜禽粪便排放总量达25亿吨,绝大多数养殖场的畜禽粪污未进行任何处理而随意堆置或直接排入沟塘,面源污染严重。治理水污染,局部的修修补补难以解决长期形成的深层次问题,要从思路上、宏观上统筹考虑,整体设计,采取综合性措施。

        王茂林委员说,农村的污水问题,也要通过建设新农村改变村貌、农田,然后对污水进行防治。现在农村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土地本身所含的毒素成分越来越严重,下一场雨,水渗到地里头,地里的水再灌到河里头,从而造成了污染,这个问题也很重要。

        李明豫委员说,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面源污染对水环境的威胁越来越严重,除了化肥、农药过度使用以外,畜禽养殖业的发展,农村生活垃圾的增多,以及建设新农村中厕所改造的不配套等等,都给农村增加了污染源。另外,湖泊中大面积的围网养殖等等对水环境的破坏都日益加重。但是这部法对于防止农村面源污染的措施还是维持修改前的,显得力度不够,因此建议增加内容。

        曹文宣(全国人大代表)说,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化肥的使用量,2004年全国是4100万吨,当时占全世界化肥总产量的三分之一。使用过量的化肥,但是增产量很有限。要达到什么程度,一亩增加10公斤,但增加了三分之二的化肥量,不划算。一是农民成本高,二是大量的污染。我们化肥的利用率只有30%-35%,70%都经过挥发、深入到土壤中,大量的是通过径流进入江河湖泊。如果加强农业研究,减少化肥的使用量,提高利用效率,就会大大降低化肥的使用量。所以,希望在农村要鼓励使用有机肥,减少化肥。棉花、蔬菜都用有机肥,成本高一点,但是对环境有利,我们也应当提倡使用生物农药。所以建议增加“鼓励使用有机肥料和生物农药”。

        王祖训委员说,应该控制江河开发。我们现在过度开发很严重,黄河断流就是过度开发的结果。再就是长江,长江的开发也要有规划,今年水流量已到历史最低位了,江河的过度开发也是造成水污染的原因。有一些小河小江,基本上四季断流,这样的话,对生态、对水污染都有很大的影响。

        王涛委员说,从八届、九届开始强调的重点治理“三江三湖”,着重进行干流的治理,现在看起来效果不是很理想。我们去辽河考察,看到辽河的污染虽然有所改善,但是总体上改善不大。辽河入海口变为海底沙漠,原因很多,前天的说明和报告都提到了。毛如柏主任的报告谈到的情况值得我们的重视。他从流域的角度讲到,一条河流的污染绝不仅仅是干流,还有支流的排污源。从污染源来看,也有三部分,一是工业污染源,包括大企业与小中企业,对大企业的污染比较容易治理,而对中小企业的污染,现在虽然关停一部分,但是总体上来工作还是比较薄弱。二是城镇的污染源,现在我们只是关心到大城市的污染治理问题,但大城市治理得还不是很理想,还没有达到相应的标准。中小城市、乡镇的生活污染就更多了。三是农业面源污染。这么多的污染源,如果不综合治理,不进行全面的规划,很难达到治理的效果。所以我建议,应该制定一个全国性的水污染防治规划,由环境主管部门牵头,由各部门一起来对所有地表水,对干流、支流,沿江、沿河、沿湖的污染源的治理进行全面规划,从全流域污染的防治,产业结构的调整,城镇的建设规划全面进行整合。规划做出来,不一定是现在马上全部实行,可以分期分步骤地实施。规划建议分长期规划,中期规划和目前的规划,落实责任,落实地区,然后分步实施。这样的话,短期内能够见一些成效,然后在5年、10年到本世纪中叶会达到一定的治理效果。

        奉恒高委员说,水污染防治很重要的是江湖生态环境的保护问题。现在治理的措施写得很具体,但对江湖沿岸环境保护的措施力度不够。我认为,地表水的保护,应当加强造林绿化,保护好水源林。要严禁江湖沿岸林木的乱砍滥伐,同时,要严禁地表的乱采乱挖,破坏地表的植被。这应是防止地表水污染的重要措施,也是贯彻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举措。为此,我建议在这章能增加这方面的内容。

        何少苓(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说,这个法律的名称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这里通篇对“防”得多,包括怎么样控制入水、入河的污染,但是对怎么样治理提得远远不足。比如说对河流来讲,控制入河污染物浓度和总量控制是很有效的,但是对太湖、滇池这样的重要湖泊来讲,已经污染到这种地步,哪怕两、三年之内控制了面源污染,控制了点源污染,但是我不相信这个水马上就能变清变好,因为还有底泥的严重污染等。也就是说,除了控制污染物进入水体之外,重要的是怎么样治理它,地方各级政府都应该加大投入。但本草案里对怎么样加强治理,我认为远远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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