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由省总工会副主席朱新华主持。
省总通知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于2007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公布实施对于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朱新华就学习宣传贯彻这部法律,更好地发挥我省各级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提出八点要求:提高认识自觉学、各级领导带头学、工会干部人人学、培训骨干带动学、开设专栏辅助学、宣传职工普遍学、以案说法生动学、推动工作结合学。
罗林书在讲话中要求各级工会高度重视《劳动合同法》的学习贯彻,首先,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要把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作为今年下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会工作的重点之一,增强责任意识和机遇意识;其次,加强宣传,形成热潮;其三,要搞好培训,提升能力,一方面培训好工会干部,另一方面还要培训好职工群众;其四,要注重结合,推动工作,要突出“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的工作主题,围绕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这条主线,来抓好《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其五,要加强统筹,分类指导,各级工会要强化领导,整合力量,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等相关方面的统筹协调,确保《劳动合同法》真正得到贯彻实施。 (记者 宋 玲)
来源:四川工人日报 2007-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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