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这部法律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为学习宣传贯彻好这部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举办《劳动合同法》视频报告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盛华仁作了重要讲话,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就《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宗旨、立法重点等内容作了专题辅导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了收听收看。
高新亭在我省报告会讲话中指出,《劳动合同法》充分体现了立法为民、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的宗旨,体现了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思想,是一部暖民心、顺民意的好法律。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发展稳定的劳动关系,巩固和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劳动用工机制,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增强就业的稳定性和提高就业质量,推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组织和社会团体,一定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措施把这部法律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
高新亭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讲求实效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扎扎实实做好《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宣传。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学习,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依法决策水平。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机关,要结合工作职责,认真研究制定学习贯彻的具体措施,确保深刻理解《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确保大家思想统一、准确把握、贯彻自觉、执行严格。有关部门要组织好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推动全省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发展。新闻媒体要认真组织好社会宣传,加大力度,拓宽渠道,注重实效,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高新亭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要认真做好《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这部法律的顺利实施。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对照《劳动合同法》,对已制定的劳动合同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及时修订或废止;对需要制定配套法规、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抓紧制定,切实做好现行相关法规政策与《劳动合同法》的衔接。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和管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力度,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构和队伍建设,为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组织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桂芳、陈延明、曹学成、鲍志强,秘书长刘玉功参加了报告会。(姜玉泰 郭吉顺)
来源:大众日报 2007-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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