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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委常委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监督法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7-07-0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湖南日报6月30日讯(记者  杨晓平  通讯员  陈霞)6月27日至28日,第九届省委常委学习中心组第五次集中学习,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重要讲话以后,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在大家观看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作的学习贯彻监督法专题讲座录像,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时昌、颜永盛作的中心发言之后,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春贤就学习贯彻好监督法发表了重要讲话。  

  张春贤指出,监督法的颁布实施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步骤,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举措。准确把握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就要明确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包括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监督的对象主要是“一府两院”,监督的目的主要是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监督的重点是政策监督、财政监督、法律监督和人事监督。贯彻实施监督法,党的领导是核心,依法依规是关键,民主民意是基础。同时,监督者本身也要接受监督,人大常委会要坚持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坚持公开原则。监督的主要形式包括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审议和决定撤职案。  

  张春贤要求各级党委继续抓好监督法的学习宣传,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支持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切实肩负起监督职责,大力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各级政府和法院、检察院要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记者  杨晓平  通讯员  陈霞)  
  
        来源:湖南日报  2007-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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