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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法学习班在京举行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6-09-2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监督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准确地掌握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为贯彻实施监督法做好准备,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4日至25日在京举行监督法学习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法工委主任,各省会城市、副省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参加了学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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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通报了《全国人大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若干意见》的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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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作题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格执行监督法》的辅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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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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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场

 

全国人大信息中心  刘静波 摄

 

200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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