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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劳动保障部门严查非法使用女工下井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6-04-2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4月17日,在冷水江市看守所,该市毛易镇东塘煤矿矿主苏育田和她当公务员的丈夫接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送来的《劳动监察指令书》和《行政违法行为处罚通知书》:根据《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给予非法使用6名女工下井作业的矿主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这是湖南省近年来由省、市、县三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联合查处的首例非法使用女性下井作业案。

  回放:停产煤矿偷采惹祸
  东塘煤矿位于冷水江市毛易镇筻溪村境内。2005年9月起,该矿一直属于冷水江市停产整顿的矿井,今年3月20日,被省煤炭工业局、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登报停产整顿。
  2006年4月6日,矿主为谋取私利,偷偷摸摸开了中班采煤,共有14人下井,其中男性8人,女性6人,当班安全副矿长、带班队长是两夫妇,同时带队下井作业。
  当天22时24分,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2名煤斗工、2名推车工、1名绞车司机共5人安全撤出,其余9人被困井下,经搜救后7人遇难,2人下落不明,其中女性4人。

  调查:遇难女工全是家属
  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在事故调查中发现,东塘煤矿事故是由于个别股东在停产整顿期间,为了谋取私利擅自携带老婆亲戚偷采所致。4名矿难女工中,据当地镇政府调查认定,李初莲是该矿安全矿长陈峥球(事故中已死亡)的妻子,赵华姣是矿主苏育田丈夫的堂弟媳,刘利平是矿主苏育田丈夫的亲戚,刘球芝是矿主苏育田的堂弟媳。
  他们给亲属的报酬,每天按煤的斤两论价,当场用现金兑现。此次矿难事故中的女工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工资表,没有排班记录。
  “《国家矿山安全法》和《劳动法》严禁使用女性下井作业,他们却偷偷摸摸使用亲戚女性下井。发生事故也就完全可能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对此发表评论说,“利欲熏心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矿主的眼里只有金钱,法律、祖训甚至生命都抛在脑后。他们在煤矿停业整顿期间,不敢到外面请人干,就请来自己的亲戚偷偷摸摸干起来。”
  据了解,历年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法律法规宣传一直强调,井下严禁使用女工和未成年工。

  影响:专项排查女工下井
  东塘煤矿事故发生后,省市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迅速行动,对该矿非法使用女性下井并造成死亡的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初步认定:这是一起非法使用女性亲戚下井的严重违法案件。
  与此同时,省劳动保障厅下发紧急通知,组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全省展开排查监察非法使用女工井下作业的专项整治行动,还组织了4个检查组分赴郴州、邵阳、怀化、娄底4市,深入矿区现场督导监察。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检查的范围是全省各类矿山企业,检查的重点是各类乡镇、个体小矿山企业。通知规定,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安排女职工从事井下作业的各类矿山企业,将当场依法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并依照《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给予5000元/人的经济处罚。同时,将案件提请当地安全监管监察、国土资源、相关行业管理及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暂扣或吊销有关证照。
  检查组采取查工资表、查花名册、询问相关人员的方式进行了明察暗访。仅冷水江市,4天之内共检查煤矿70多家,非煤矿山6家,涉及职工总人数4713人,其中女性249人,这些女性均安排在地面从事充电、记码、会计、出纳、食堂等岗位工作。(记者  王文隆  通讯员  谢兴无  实习生  何慧  黄京)
        来源:三湘都市报  200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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