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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农民工的话语权

尹卫国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6-04-14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据报载,《劳动合同法》草案于3月20日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后,受到农民工群体的广泛关注。山东临淄农民工王立涛在来信中提出:“要让企业懂得为工人买保险是必须的,就像交税一样;懂得签订劳动合同是必须的,就像办执照一样”等6条意见,说得多么形象、中肯。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的300多名农民工集体签名提出建议:希望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同工同酬”(4月12日《工人日报》)。  
        农民工由过去逆来顺受的“沉默一族”开始勇敢地站出来说话,关注自身权益,积极建言献策,这是令人欣喜的进步。虽然他们的声音目前还很微弱,但积水成渊,积羽沉舟,庞大的1.4亿农民工终究将成为社会博弈的一支重要力量。  
        买保险、签合同、同工同酬,农民工的这些要求完全合情合理。据了解,我国农民工主要分布在第一和第二产业,尤其矿山和建筑业居多,这些都是高危和高劳动强度的行业,既然农民工已经是产业工人的一部分,企业为他们提供合理的报酬和劳动保护完全应当。男女同工同酬早已写进了《劳动法》,至今在农民工身上得不到兑现,这反映出用人单位对法律的漠视。  
        农民工已经站出来说话了,那么社会各方该如何回应?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言人阚珂明确表示,“制定劳动合同法时,有关部门会高度重视并积极吸纳农民工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法律保护农民工的话语权和切身利益是防止侵权的重要屏障,但我以为这还不够,重视、保护和提升农民工的话语权是全方位的,是全社会的责任,需要社会各界不懈努力。  
        很显然,农民工的话语权目前非常弱小,如果社会不加以重视和保护,就有可能被淹没、扼杀、窒息,因此需要大力鼓励、支持农民工说话及提出正当的利益要求。只有当社会各阶层都能平等地坐在一起协商各方利益,协调解决问题,社会才会变得和谐、稳定。
        来源:广州日报  200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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