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企业特别是私营、个体企业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比较突出,并且劳动合同的运作程序和内容不规范,一些企业在合同的签订、续订、终止、变更和解除过程中存在较大随意性。另外,一些企业不履行合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部分生产经营困难的国有企业长期拖欠职工工资,一些非公有制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重。
为在全市普遍建立劳动合同制度,石家庄市要求,到2006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70%;到2007年底,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5%;到2008年底,全市城镇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同时,进一步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基础管理体系和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到2008年底,百人以上规模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账建立率达到70%,劳动合同微机化管理达到50%。
来源:新华网河北频道 2006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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