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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职工和工会干部积极给劳动合同法草案提意见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6-04-04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四川工人日报讯  劳动合同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启动以来,全省各级工会干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反映广大职工关心的重点、难点、热点的问题,尽职尽责地做好草案的意见征集工作,从源头上参与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全省各市(州)总工会行动起来,大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的工会干部和职工也积极行动起来。据悉,目前全省每个市(州)、县(市、区)的不少企业,选取10名以上的职工代表,进行意见征集。
  在公开征求意见中,各级工会组织注重总结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不断地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反映上去。对于劳动合同法中的一些问题以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修改意见》为基础,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
  在企业,有的企业选取核心职工进行强化培训和指导,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还在网上发表、上报全国人大。全国人大此次网上征集意见采用的是实名登记制,因此工会干部(小组长)认真听取意见,总结后由工会以职工的名义代为表达。此外,有的企业还以书信的形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表达意见和建议。
  我省的一些劳模、五一奖章获得者、担任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职工或者经营者,也积极地参与提出不少建设性意见。
  据省总法律工作部副部长雷远龙介绍,目前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正在积极收集各级工会干部、广大职工对草案的意见、建议等,并在4月每周一报送全总及全国人大。(记者  骆向明)
        来源:四川工人日报  2006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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