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强制签订劳动合同
规定:草案第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履行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建议:律师姚博扬认为,草案应该明确要求强制签订劳动合同,而且相关配套处罚措施要相对完善。省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专家也认为,目前全国建筑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20%左右。农民工在讨要工资时往往会处于被动地位。
要明确试用期长短、工资标准
规定:草案第十三条对试用期问题作出了规定,即“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非技术性工作岗位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技术性工作岗位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高级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建议:市民反映该条款关于试用期时间问题给人模棱两可的感觉,对“非技术性工作岗位”、“技术性工作岗位”及“高级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该条并没有明确的界定。有市民认为目前试用期内的劳动报酬普遍过低,建议草案应该对试用期工资标准加以规范。
将社会保险写入劳动合同
规定:草案第十一条对劳动合同应载明内容作了规定,(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二)劳动者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或者终止条件;(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建议:市民朱先生认为,劳动合同应该明确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的责任和义务,避免用人单位借故不履行法定参保义务,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记者周艳涛 杨德合)
来源:华商报 200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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