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2日电(记者吴晶晶、李菲)记者从中国残联等部门了解到,当前我国残疾人就业仍然面临很大挑战。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国各类残疾人有8296万多人,占总人口的6.34%,其中处于就业年龄的有3493万人。据统计,我国尚有858万有劳动能力、达到就业年龄的残疾人没有实现就业,而且每年还将新增残疾人劳动力30万人左右。
中国残联副主席王新宪指出,残疾人就业面临的大挑战,首先是社会认识的问题,用人单位对残疾人的能力认识不足,认为不管什么职位,健全人一定比残疾人胜任,这显然是不对的。其次是就业岗位缺乏的问题,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形势非常严峻。第三,残疾人由于身体条件所限,一般人受教育程度偏低,就业竞争能力较弱,就业选择余地较少。第四是已经就业的残疾人,存在就业质量不高的问题,造成就业不稳定。残疾人就业服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了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的权利,我国政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政策,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全面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07年5月出台的《残疾人就业条例》力求通过残疾人就业保护和就业促进,消除或减轻残疾障碍对残疾人平等就业权利实现的影响。我国政府还连续制定实施了五个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都将残疾人就业作为重要内容,明确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
通过各项法律法规和优惠扶持政策的带动,我国残疾人就业呈现出四大特点:一是残疾人就业政策法规逐步完善;二是竞争与保护相结合的就业机制初步形成;三是就业形式多样化,就业层次明显提高;四是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据介绍,中国残联正在协调有关政府部门,研究通过建设托养服务机构,对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开展托养服务和就业训练,使这一部分最为困难的残疾人能够通过劳动得到康复,甚至回归社会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