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曙宏:要抓紧根据行政强制法要求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6-30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6月30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行政强制法是继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许可法这些重要法律之后又一部规定政府共同行为的标志性法律,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部重要法律。这部法律与政府的关系非常重大和密切,对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规范政府行为,创新行政理念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如何做好行政强制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保证这部法律的全面正确实施,同时以此为契机,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这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六项工作要做:

第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当充分认识行政强制法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这部法律,广泛宣传这部法律,深刻领会它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要求。

第二,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的教育,使他们熟悉掌握行政强制法,并在工作当中坚决自觉贯彻执行。立法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实施法律是一项更加艰巨的工作,要求我们所有执法人员都要熟悉这部法律、掌握这部法律。

第三,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组织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凡是与行政强制法不一致的,都要及时修改。

第四,有关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行政强制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配套办法,把行政强制法落到实处。

第五,上级行政机关要加强对行政强制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追究违反行政强制法的责任,包括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搬迁,违反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要严格严肃追究责任。

第六,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为契机,加大力度推动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来源: 中国人大网;2011年06月30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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