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甬祥: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 明确细化监管责任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6-2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6月29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路甬祥作报告时说,检查组建议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明确细化监管责任。

建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一方面要督促指导地方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制机制建设,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各级负责综合协调职能的机构的作用。另一方面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改革和完善现有监管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好分段监管中的衔接问题,减少监管交叉,防止监管空白,推动监管合力的形成。特别是对一些同时涵盖生产加工和餐饮、生产加工和流通业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如前店后厂、自产自销的餐饮单位的监管,要尽快明确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解决监管空白和多头监管的问题。在基层和农村,应积极探索整合监管机构,统筹安排使用监管力量和检测设备的路子。

食品安全监管,是政府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和职责。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针对我国人口众多、饮食习惯各异、食品种类繁杂、生产经营集约度低、食品市场庞大等特点带来的监管难题,以及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经常性和反复性的特点,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高度,认真研究对策,注重日常监管、全程监管和综合监管,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1-06-29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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