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甬祥:全国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6-2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6月29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路甬祥副委员长作报告时说,这次执法检查是自2009年6月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第二次执法检查,主要目的是督促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好该法的各项规定,推动法律实施中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的解决。检查的重点是第一次执法检查报告中以及常委会审议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主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情况;二是配套法规规章制定情况;三是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四是风险监测和标准体系建设情况;五是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情况等。吴邦国委员长对这次执法检查工作非常重视,先后两次作出重要批示。3月24日,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并部署了相关工作。王兆国副委员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路甬祥说,这次执法检查由我任组长,周铁农、桑国卫副委员长以及白克明、宋法棠同志任副组长。执法检查组分为4个检查小组,成员包括19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以及18位全国人大代表。检查组重点对江苏、湖北、四川、内蒙古、吉林、上海、陕西7个省(区、市)进行了检查,并委托其他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先后听取了有关省、市、县政府的汇报,实地考察了食品生产企业、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超市、饭店、餐馆、食品集贸市场、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等57个相关单位,深入了解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先后召开了28个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特别是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大力配合这次执法检查工作,积极报道执法检查的有关情况。

这次执法检查,形成了一定的声势,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现在,各检查小组形成了报告,受委托检查的24个省级人大常委会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告了检查情况。6月13日,检查组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了执法检查报告,并听取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

检查组总体上认为,继去年第十三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来,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对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审议时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整改,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应当看到,当前的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尤其是少数食品生产经营者不讲诚信道德,目无法纪,唯利是图,加之有些地方和部门重视不够,监管措施不到位,致使一些领域和地方的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近期,“瘦肉精”、“染色馒头”等食品安全事件的集中暴露,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加剧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

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重要责任,对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全面落实法律规定,努力做好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1-06-29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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