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胜:刑法目前还没有必要进行全面的修改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2-2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2月25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做了部分修改,应当说修改的内容和前七次刑法修正案比较,内容是比较多的。但是总的看,这次刑法修正案(八)还是对刑法的部分修改和补充。因此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八)是我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很重要的举措。我们国家刑法是1979年制定,1980年执行,1997年进行过一次全面修订,总的来看我们国家刑法还能够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能够适应惩治犯罪需要,能够适应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实现刑罚目的的需要。

就目前看,总的来讲刑法还是能够适应需要的,目前还没有必要进行全面的修改。当然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刑法也会结合这些变化和新情况不断地进行调整。

至于刑法修正案(八)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主要是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更好地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有些刑罚进行了调整,比如取消了部分犯罪的死刑,规范了被判处死缓的人减刑、假释后的实际执行期限,调整了数罪并罚的刑期,同时又体现人道的精神,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的一些刑罚规定进行了调整,更好地体现了宽严相济的政策,使我们国家刑罚的结构更趋合理。

另一方面,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了刑法对民生的保护,加重了对一些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一些犯罪行为的处罚,例如生产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等。另外,增加了一些新的犯罪,比如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醉酒驾车、飙车等。加大了对一些严重犯罪的惩处力度,比如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累犯的惩处力度都有所加重。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1-2-25 责任编辑: 沈娟
print  close  top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