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万祥:绝不允许任何一级机关和工作人员把举报信转到被举报人手上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6-2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6月25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有记者提出,处理一些举报案件的时候,会有把举报人的信件或其他内容转发给地方,这样举报人的信息就可能会被泄露出去,这方面法律中有没有加密措施?

监察部副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说,刚才你谈到监察机关收到举报信件以后,有可能把举报信件层层下发,从目前我们工作的实际情况看,层层转交办理举报信件,确实是我们在工作中经常使用的办法。根据监察机关管辖制度的规定,对不同级别的监察对象的举报,是由不同级别的监察机关办理的。比如有人写举报信举报县下面的一个科级干部,这个举报信有可能一直送到监察部,但应当转交县级监察机关办理。在转交过程中,我们规定,绝不允许任何一级机关和工作人员把举报信转到被举报人手上,谁转到被举报人手上,一旦查明,必须要追究他的责任。这次行政监察法修订后,我们还将在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对举报保密制度作进一步完善,以更好地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0-6-25 责任编辑: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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