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崇德: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和发展中发挥统帅作用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1-24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1月24日讯 今天上午,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出席今天的座谈会,并将发表重要讲话。座谈会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主持。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许崇德在发言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立法工作的伟大胜利成果,更是中国历史上的大事。它标志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推进到了新的发展阶段,值得全国人民庆贺。

许崇德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未来的发展,都离不开宪法发挥其必要的统帅作用。 宪法的统帅作用是由宪法的性质和地位决定的,是必然的和显然的。 只有在宪法的基础上,才能保障我国法律体系的统一和尊严。

许崇德说,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统帅作用,不仅表现为法律的制定必须以宪法为立法依据,而且还体现在法律制定之后,应该接受日常的监督审查。按照我国的现行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审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是否抵触宪法,并作出处理。

许崇德指出,立法者应认真学习,更好地掌握宪法的基本精神,并将其贯彻到立法工作中去。我国的立法从来坚持专门机关同人民群众相结合的路线,故从一定意义上说,专门机关和人民群众都是立法者。全体立法者上下一心,学好宪法,用好宪法,把宪法的基本精神贯彻到立法的全过程中去,就一定能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发展、更加完善。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1-01-24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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