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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进环保法全面贯彻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沈跃跃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2016年第14期

    6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举行,沈跃跃副委员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摄影/樊如钧

    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一项重要的监督工作。6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环境保护法,交流法律实施情况,部署执法检查工作。张德江委员长对这次执法检查非常重视,专门作出重要批示:“保护环境是基本国策。环境保护法是环境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和颁布实施,对于依法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通过执法检查,宣传好环境保护法,督促法律得到有效贯彻实施。要着力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各级政府、企业和公众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认真守法。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为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贡献。”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意义

    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民族发展的长远利益。目前,我国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形势仍很严峻。生态环境恶化及其对人民健康的影响已经成为突出的民生问题,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干净饮水、安全食品、优美环境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环境就是民生,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总书记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要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明确指出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今年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十三五”规划纲要,就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科学的顶层设计和周密的制度安排。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从完善法律制度和加大监督力度两个方面持续发力。本届常委会根据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把环境保护法修订作为一项重要立法任务,积极推进立法进程,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简称新环境保护法)并于201511日正式实施。在法律实施仅一年多的时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对这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普及力度,督促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法律各项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推动环境保护法全面正确实施。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环境保护法的各项规定,推动各地各部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了解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的关切,推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解决;深入研究环境保护领域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全面推动环境保护工作。

    进一步推动环境保护法全面贯彻实施

    环境保护法是环境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制定一部好的法律不容易,把法律实施好更不容易。张德江委员长多次强调,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的法定形式和重要途径,也是人大推动法律贯彻实施、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主要抓手。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行使职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抓住执法检查各个环节,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努力增强执法检查实效。还明确了执法检查工作的六个环节,进一步完善了执法检查工作机制。这次执法检查要认真落实好这些要求。

    一要大力宣传贯彻新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的过程本身也是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法律的过程。要通过执法检查,督促各级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深入学习理解这部法律的重大意义和基本制度规定,切实承担起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的责任。通过执法检查,既要让社会各方面充分认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坚决向污染宣战,又要深刻认识解决环境问题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牢固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观念,坚持久久为功。

    二要推动解决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大气、水和土壤污染是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环境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次执法检查,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关于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已经开展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成果和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工作,着力推进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推动相关法律制度的贯彻落实和修改完善。

    三要全面检查法律基本制度和重要规定的落实情况。执法检查要全面了解法律确立的基本制度和规定的执行情况。新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监测和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进一步强化了企业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明确企业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依法承担责任,对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特别是对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区域联防联控、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作出具体规定。这些制度和规定执行情况如何、落实是否到位,都是我们在执法检查中要重点加以关注的。

    四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执法检查要督促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抓紧制定完善、及时出台配套法规和规章,比如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环境信息公开等制度。地方人大和政府也要因地制宜制定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更好地落实环境保护法的各项要求。

    扎实做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张德江委员长专门作出重要批示,三位副委员长带队进行检查,全国人大环资委和常委会办公厅等有关部门事先做了充分准备。我们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

    一要认真学习。检查组的同志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环境保护法,领会法律的立法宗旨和原则目标,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执法检查重点,有针对性地学习,带着问题思考,做到心中有数,使执法检查工作有的放矢。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为大家提供了参阅资料,会议结束后还有专家讲座,大家要认真学习,为开展好执法检查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这次执法检查要紧紧围绕检查重点,抓住法律实施中的突出问题、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特别要注重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深入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推动和改进工作。

    三要通力合作。近年来,各地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工作中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检查组要与地方人大的同志多商量、多沟通,多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加强相互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是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和支持,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全面反映情况,及时提出建议,共同做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四要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单位和新闻媒体要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宣传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宣传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国家各项政策措施和地方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增强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简化形式、注重实效,通过大家共同努力,使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责任编辑: 马冬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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