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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江委员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

(2015年12月27日)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2016年第1期

    2015 12 27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主持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闭幕会。在会议完成各项表决事项后,张德江委员长发表讲话。摄影/ 盛佳鹏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本次常委会会议安排了7天时间,议程很多、内容重要,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共审议12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通过其中的9件;审议通过关于召开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听取审议4个专项工作报告和2个执法检查报告;审议通过5个专门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2个报告;批准2件国际条约,审议决定了人事任免等其他事项。

    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立法任务,是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常委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国情实际,总结实践经验,经过认真审议修改,在本次会议上通过了反恐怖主义法。这部法律明确了恐怖主义的定义,确立了反恐怖工作基本原则,健全了相关体制机制,强化了安全防范、应对处置、国际合作、法律惩治等措施,为提高反恐怖工作能力和水平、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各级国家机关要准确执行反恐怖主义法,加强法律宣传和舆论引导,动员和依靠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反恐怖主义工作,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是宪法规定的国家重要制度。常委会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宪法第67条第16项的规定,认真做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的起草和审议工作,在总结以往授勋实践经验基础上,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和修改完善,审议通过了这部重要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设立、授予对象、授予程序等最主要、最基本的制度。这部重要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依法褒奖作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反对家庭暴力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是维护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回应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呼声和关切,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反家庭暴力法,强调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明确了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处置机制措施,规定了相关单位、组织的职责,创设了强制报告、告诫、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制度。我们要以实施反家庭暴力法为契机,加大法律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推动解决妇女、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遭受家庭暴力问题,积极营造预防和惩治家庭暴力、维护平等和睦文明家庭关系的良好社会氛围。

    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决策部署,本次会议作出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自201611日起施行。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调整完善奖励保障等计划生育配套制度,明确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规定享受奖励、获得扶助。这次修改,对于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减缓人口老龄化压力将发挥重要作用。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各地方要抓紧做好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衔接工作,确保法律得到有效实施。

    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通过立法、监督等工作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顺利实施,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一个突出特点。两年多来,我们通过作出有关改革试点工作的授权决定,采取一揽子方式修改法律,加强对相关授权决定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等方式,支持、推动和保障相关改革举措依法有序推进。本次会议在这方面又取得了新进展。一是审议教育法律一揽子修正案草案,分别通过关于修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2个决定。二是作出关于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授权决定。三是作出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证券法有关规定的授权决定。四是在相关授权决定到期后,作出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试行期届满后有关问题的决定。希望有关方面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决定,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同时,认真总结评估试点工作的成效,依法推动试点经验推广复制,适时提出修改完善有关法律的意见。

    本次会议还对慈善法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并决定提请明年3月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草案总结实践经验,坚持问题导向,对慈善组织、慈善募捐和捐赠、慈善财产管理运用、慈善服务、信息公开、促进措施和监督管理等基本内容作出规定,有利于弘扬慈善精神、规范慈善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慈善法的制定,代表关心,社会关注。会后,请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本次会议上提出的意见对草案作修改完善后,及时送全国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同时,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再次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请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有关方面,认真分析研究人大代表和社会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为大会审议做好充分准备。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重大民生工程,事关亿万人民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为推动中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的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积极评价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所做的工作,充分肯定医改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同时指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增强攻坚克难的信心和勇气,坚持立足中国实际,统筹部署,循序渐进,重点突破,持续不断地把改革推向深入。要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医改这一世界性难题的中国式解决办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改革任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根据新修改的预算法,今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的要求,不断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清理核实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初步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大家指出,一些地方政府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不足,违规举债、变相举债仍有发生,偿债能力不足的问题依然突出,债务风险防控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要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定,从紧控制地方政府债务增长,严格限定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完善债务考核评价、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今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按照《意见》要求和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结合审议进行了专题询问,这在人大监督工作方面还是第一次。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看,国务院高度重视、措施得力,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整改工作成效。希望国务院及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改革要求和预算法、审计法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促,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同时要依法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切实把财政资金管好用好。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督促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与审查监督政府、部门预算决算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常委会开展了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多年来的第二次执法检查。沈跃跃、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等4位副委员长带队,分赴5个自治区和5个省开展执法检查。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执法检查组的工作,普遍赞成执法检查报告。大家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30多年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丰硕成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巩固发展。这些充分证明,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法是正确的、有效的。大家强调,要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深入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加紧完善配套法规规章,细化和强化财政转移支付、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扶持政策;着力加大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力度,抓好特困地区和特困群体精准脱贫;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推进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不断提高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

    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是今年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高度重视,王胜俊、沈跃跃、张宝文、陈竺等4位副委员长带队,分赴山东、贵州、北京等6省市进行检查,并委托其他25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进行自查。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执法检查组的工作,普遍赞成执法检查报告。大家在肯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指出我国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形势严峻,各种老龄问题短期内同步呈现,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挑战,而老龄工作的基础还比较薄弱,不能很好适应人口老龄化的要求。希望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全面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系统规划“十三五”期间应对人口老龄化各项措施,进一步推动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营造全社会依法维护老年人权益的良好氛围,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审议代表议案和办理代表建议,是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最近的两次常委会会议相继审议通过8个专门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从报告的情况看,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521件代表议案,代表提出的8239件建议,已经全部审议或者办理完毕。各专门委员会认真负责地审议代表议案,通过多种方式听取代表意见,积极邀请提出议案的代表参加有关立法、监督调研工作。各代表建议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直接沟通和联系,注重改进工作,推动问题解决,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者计划逐步解决的占建议总数的80.1%。常委会办公厅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确定的20项重点督办建议,经过各承办单位和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共同努力,办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和方法,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更好地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对有关法律草案提出的意见建议,请法律委员会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草案,依法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对有关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请常委会办公厅汇总整理成《审议意见》,送“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研究改进工作参考。

    2015 12 27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主持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闭幕会。在会议完成各项表决事项后,张德江委员长发表讲话。摄影/ 丁林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不久前中央召开了经济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对明年经济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对推进结构性改革进行重点部署。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开好明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部署安排好国家各方面工作,审查批准好“十三五”规划纲要,对于做好明年经济工作和其他各方面工作、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具有重要意义。本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从现在到明年3月大会召开,只有两个多月时间,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全面展开。现在又逢岁末年初,各方面的工作任务都比较多。当前要着重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集中力量组织筹备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各方面要按照“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密切配合”的要求,缜密细致地做好大会的各项组织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要认真做好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各项报告和法律案、审查“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准备工作,组织好代表的调研、视察等活动,提前将相关材料送代表审阅讨论,加强与“一府两院”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及时转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凝聚共识,为圆满完成大会各项议程创造条件。

    二是统筹安排好明年的各项工作。委员长会议已经原则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以及立法、监督工作计划,对明年工作作了大体安排。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行使职权,扎实开展工作,为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作出新贡献。请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根据“一个要点、两个计划”,商有关方面对明年工作进行预安排,使明年各项工作有一个良好开局。待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后,再根据大会精神作出正式安排。

    再过几天就是2016年元旦。借此机会,我代表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向在座的各位委员、各位同志,向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机关和地方各级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向所有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的各界人士,致以节日的问候和新年的祝福!

责任编辑: 马冬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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