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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好“两只手”作用规范电影放映前广告

文/杜黎明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2015年第22期

    电影属于精神产品,国家加强管理是十分必要的,但是电影作为产业还有市场属性的一面。因此,制定这部法律要考虑如何发挥好政府和市场这“两只手”的作用。草案通篇对政府该做什么、有关部门该做什么,规定得比较周全,对如何发挥市场的作用规定得还很不充分。因此,建议对草案中如何发挥市场的引导作用这方面再进行研究和斟酌,该管的一定要管起来,并把它管好;该发挥市场作用的或者发挥市场引导作用的,还是要交给市场,给市场留足应有的空间。

    另外,大家看电影的时候都有个体会:影片开始前,各种商业广告、电影预告片接踵而至。影前广告和电视广告不同,现在电视广告是有倒计时的,不看还可以换台,但是对电影放映前的广告别无选择,只能被迫看。有人说,影前广告是商业的成功,却给观众带来不幸。现行草案对广告的约束只涉及电影播放过程中的插播广告的行为,对放映前广告未予规范。因此,建议对电影放映前的广告作出规定。同时,对影片当中的植入式广告、可能存在的广告应该有所约束。

   

责任编辑: 马冬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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