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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江委员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第17期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本次常委会会议的议程很多、内容重要,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会议顺利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共审议9 件法律草案,通过其中的5 件,涉及7 部法律的修改;审议通过1 个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和1 个决议;听取审议国务院3 个报告和常委会1 个执法检查报告,听取1 个专题调研报告;批准4 件国际条约;还决定了人事任免等其他事项。

    刑法修正案(九)经过常委会三次审议,在本次会议上表决通过。这次修改刑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要求,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根据出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我国刑法作了较大幅度的完善、补充、调整。取消了9 个较少适用的死刑罪名,加大了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和网络犯罪的惩治力度,完善了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法律制度,加强了对妇女、儿童、老年人等人身权利的刑法保护,取消嫖宿幼女罪,还将扰乱法庭秩序、暴力袭警、虚假诉讼、泄露不应公开的诉讼信息等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在审议过程中,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听取意见,深入研究论证,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和社会各方面的关切,多次修改完善修正案草案。经过这次修改,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更加完善,有利于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更好发挥刑法在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有关方面要严格准确把握和适用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加强宣传引导,确保法律正确有效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把加强监督与完善法律紧密结合起来,在开展执法检查、听取整改情况反馈报告的同时,及时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完善工作,经过三次审议、两次向社会公开草案征求意见,对大气污染防治法作出了全面修订。这次修订,针对大气污染防治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从强化政府、企业、社会防治责任,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标准、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加大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领域污染防治力度,健全重点区域联防联控、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等方面,对法律作了全面的修改完善,条文由原来的66 条增加到129 条,法律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明显增强。这部法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发挥积极有力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

    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的要求,常委会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作出重要修改。主要是强化了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完善了科技成果开发应用和收益分配制度,提高了对科技人员的奖励和报酬标准,加强了科技成果信息发布和转化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关键是要充分调动和保护企业、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希望有关方面以这次修改完善法律为契机,加大实施工作力度,把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特赦是国家依法对特定罪犯免除或者减轻刑罚的制度,也是一项国际通行的人道主义制度。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先后实行过7 次特赦。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特赦,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发布特赦令。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 周年,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根据宪法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依法特赦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等4 类部分服刑罪犯。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八次、也是最近40 年来第一次实行特赦,是实施宪法规定的特赦制度、体现依法治国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的创新实践,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和法治意义。

    今年6 月,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加强人大工作特别是县乡人大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精神,常委会及时启动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修改工作,并在本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修改3 部法律的决定。这次修改的内容比较集中,重点是对县乡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代表选举和代表工作等方面的相关规定作出修改,确保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举措于法有据、顺利实施。包括:增加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规定县级人大可以设立专门委员会,明确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可以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工作职责,完善代表资格审查工作机制,健全代表工作相关制度等。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本次会议还通过了关于修改商业银行法的决定;审议了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案、反家庭暴力法草案、资产评估法草案和教育法律一揽子修正案草案等,其中有的法律草案,社会关注度较高。本次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对有关法律草案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请法律委员会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结合研究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草案,依法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今年1 月1 日起施行的新修改的预算法,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本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 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通过了关于批准国务院议案的决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在议案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后,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的规定,对地方政府债务依法实行严格规范的管理,建立健全向人大报告地方政府债务制度,完善地方政府债务考核评价、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健全违规举借债务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解决债务使用、偿还、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高度重视、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依法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

    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和创新宏观调控,全面深化改革,积极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大家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着力解决好经济形势怎么看和经济工作怎么干的问题;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思路,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高度重视应对经济下行压力,高度重视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保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综合平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会议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近年来,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农村工作方针政策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扎实开展延包后续完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充实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有序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总体稳定,为我国农业持续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重要保障。大家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妥善解决承包土地纠纷;依法有序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关试点工作,推进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完善工作,确保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

    水是生命之源。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保障水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把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陈昌智、沈跃跃、艾力更•依明巴海等3 位副委员长带队,赴内蒙古、黑龙江、安徽等6 个省(区)进行执法检查,并委托其他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并结合审议进行了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执法检查组的工作,普遍赞成执法检查报告。大家积极评价国务院、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进展,同时指出,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水污染情况相当严重,水污染防治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有关方面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认真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着力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健全源头防控机制,加强工业矿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船舶港口等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依法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和政府法定职责,支持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加快形成全社会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编制“十三五”规划是今年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拟于今年10 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研究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依照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全国人大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根据这一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 年工作要点提出了开展专题调研的任务。从今年3 月至7 月,常委会组织各专门委员会和有关工作委员会,围绕“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若干重要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本次会议听取了常委会办公厅关于专题调研工作情况的报告,同时印发了各专门委员会和有关工作委员会的调研报告。从调研情况看,各单位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制定调研方案,精心组织调研活动。严隽琪、王晨、沈跃跃、张平等副委员长参加了专题调研和相关活动并予以指导。这次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了解掌握大量第一手材料,在深入分析研究问题的基础上形成了24 份专题调研报告,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既为研究编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供了重要参考,也为明年全国人大审查批准“十三五”规划纲要做了必要准备。

    本次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对有关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请常委会办公厅汇总整理成《审议意见》,送“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研究改进工作参考。关于“十三五”规划的专题调研报告,也一并转请有关方面参阅。(2015 年8 月29 日于北京)

责任编辑: 马冬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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