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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询问: 进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的重要方式

——访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巡视员傅文杰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第15期

    20138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联组会议,就国务院关于传染病防治工作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主持会议。摄影/廖攀

    自20106月十一届人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首次开展专题询问以来,专题询问成为了人大工作的一道亮丽风景线。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开展了7次专题询问,张德江委员长亲自主持进行了三次专题询问。专题询问在领导重视、组织规范、选题确定、成效跟进上不断发力,日渐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进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的重要方式。

    2015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制定了《关于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若干意见》,对进一步发挥专题询问的作用,丰富询问内容,改进询问方式,增强专题询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出了具体举措。下一步这些举措将如何落地?如何在增强专题询问实效上不断探索,切实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围绕这些社会关注的问题,本刊记者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巡视员傅文杰进行了专访。

    完善专题询问的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

    记者:近年来,外界能明显感觉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专题询问,在创新方式,强化实效等方面的改革力度不断加大。今年4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又出台了《关于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若干意见》,请问如此大力改进和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目的何在?

    傅文杰: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若干重大问题认真开展专题询问,创新了询问制度,提高了审议质量,发挥了监督作用。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角度来讲,专题询问将人大询问制度又依法往前推进了一步。同时,专题询问也存在针对性不强、互动性不高、实效性不够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人大专题询问在监督工作中的独特作用,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改进完善专题询问的举措,在深入开展调研,认真分析论证,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地方人大、“一府两院”以及有关新闻媒体意见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从以下七个方面进一步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增强询问选题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二是认真做好专题询问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专题询问扎实深入进行;三是切实做好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等有关领导同志到会作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意见、回答询问的组织服务工作;四是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专题询问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提高问答质量;五是强化对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健全督办问责机制;六是牢固把握舆论导向,积极拓展新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七是积极推进专题询问的规范化、机制化,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选好题是开展专题询问的前提

    记者:现在每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都会开展多次专题询问。请问每次询问的选题是如何确定的?您刚才也谈到要保证选题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如何做到这一点?前期都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傅文杰:研究确定好选题是专题询问工作的前提。专题询问选题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任务举措,紧紧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和人民群众期待的重大问题,紧密结合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及人大各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把涉及改革难度大、存在问题多、社会关注度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报告议案确定为专题询问的选题,增强选题的针对性、时效性,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问题的解决,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专题询问的选题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收集意见。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都需要覆盖,包括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结合执法检查和调研等工作提出选题建议,办公厅相关业务的职能机构提出的选题建议,全国人大代表相关的议案和建议,汇总媒体关注的热点,网络舆情反映的老百姓关心的问题,群众信访中突出反映的问题等。

    专题询问的选题要经过法定程序研究、审议、确定。汇总各方面选题建议后,要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统筹研究,由委员长会议审议通过。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确定了,专题询问的选题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也就一并确定了。

    更有利于形成工作合力,发挥制度优越性

    记者:人大监督的方式很多,您认为,与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等相比,专题询问有哪些特点?

    傅文杰:专题询问这种监督方式的特点很突出。首先,专题询问的突出之处主要在于“专题”上。一次次专题询问主题都很明确,都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大事、事关改革发展的难事、关乎群众利益的急事,专题询问选题的针对性、时效性十分突出。其次,专题询问体现了人大依法履职、政府依法行政、共同推动工作的机制,发挥了制度优越性。专题询问过程中,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国务院及其部门负责同志直接面对面,常委会组成人员提问抓住关键和要害,不回避矛盾,如对回答问题情况不满意,可以进一步深入询问。对于询问人提出的问题,应询人直截了当、实事求是地做出回答,不走过场。问答双方良性互动,既有交流讨论也有观点交锋,形成求真务实的审议氛围和共同研究问题、探讨问题的机制,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动问题的解决,这是其他监督形式不具备的特点。再次,专题询问不仅主题突出,而且工作深入扎实。人大相关专工委提前针对专题询问的选题进行深入的调研,摸清楚这个题目的基本情况、工作成效、存在问题、有何对策等,为常委会组成人员了解情况,提出询问问题做好必要的基础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专题询问的选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询问准备,提出目前存在的、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代表人民行使监督职权。

    专题询问不回避问题,也不迎合社会炒作

    记者:这些年来,与“专题询问热”相伴的,也有一些质疑之声,认为专题询问走过场,导演色彩浓,对于一些敏感问题还有些回避,对此您怎么看?

    傅文杰:在专题询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着眼于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法律实施的情况和老百姓关心的事,代表人民依法履职,把人民群众的呼声带到会上,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客观面对和分析实际情况,既要充分肯定成绩,更重要的是要研究解决问题。专题询问坚持问题导向,不仅不能回避问题,对那些群众关心的棘手问题、难点问题,要与相关部门进行深度地交流和互动。事实上,专题询问中围绕难点问题热烈讨论的情况很常见。专题询问应依法按程序组织进行,不能把按程序办事看作是“导演”。专题询问有问有答、一问一答,可以追问补答,但专题询问不是走过场,不能怎么热闹怎么搞,也不能迎合社会炒作、误导社会。专题询问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色,询问方和应询方以客观公允、实事求是的态度,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问题的切实解决,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也就是张德江委员长所讲的,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参加联组会议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记者:去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行专题询问时,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带领7个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打破了过去由部长级领导接受询问的惯例。今年6月底,在专题询问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时,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率6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如此看来,今后由国务院副总理率队接受询问是否会成为常态?为何要提高询问规格?

吴晓灵委员在专题询问中提问

辜胜阻委员在专题询问中提问

任茂东委员在专题询问中提问

赵白鸽委员在专题询问中提问

姒健敏委员在专题询问中提问

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回答询问

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回答询问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回答询问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回答询问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回答询问

    傅文杰: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意见、回答询问,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应有之义。根据宪法“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在专题询问工作中,国务院的领导同志和负责同志一方面汇报说明依法行政的工作情况,另一方面深入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开展专题询问,形成了人大机关和政府机关的工作合力,体现了我们的制度优势。从实际情况出发,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根据需要参加专题询问,加强了国务院对应询工作的领导,体现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人民负责的责任意识,有利于更加高效、扎实地推进工作。

    通过专题询问推动 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记者:如何落实好专题询问的审议意见,切实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是社会十分关注的问题。请问这些年来,专题询问之后的整改落实情况如何?

    傅文杰:专题询问的目的,是为了研究解决问题、切实改进工作。落实好专题询问所提意见和建议,是专题询问重要的后续工作。在这个环节上,有一套系统的抓落实的制度。专题询问之后,常委会办公厅要认真汇总梳理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会议和联组会议上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送交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定期整改落实,并在一定期限内将改进工作的措施、效果等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反馈报告。整改落实期间,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加强跟踪督查,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审议意见,解决重点问题。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向常委会提交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后,对有关部门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对重点问题的解决是否取得了成效作出中肯的评价,并视情况提出是否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制订工作方案,加大工作力度。从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反馈报告来看,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紧扣一项重要专题,委员们和代表们认真询问,有关部门负责人积极应询,研究问题,取得共识,制定措施,督促推进,专题询问有效发挥了重要的促进性、建设性作用。

    地方各级人大普遍开展专题询问

    记者:20106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示范带动作用下,专题询问“自上而下”推进,很快辐射至地方人大,激活了地方人大监督的活力。如今地方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开展的情况如何?

    傅文杰:2010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专题询问后不到两个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就针对世博会后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随后,在这一年里,又有湖北、安徽两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分别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到现在,全国31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已经全部开展过专题询问。市级和县级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也已经成为常态。

    地方人大常委会还针对专题询问这一监督形式制定了地方性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例如,云南、河北、海南等省人大常委会在制定监督法实施办法时,对专题询问作出了明确规定;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太原市、西宁市、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专题询问办法;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人大及其常委会询问和质询办法。

    地方人大的专题询问工作也充分结合本地实际,突出自身特色。例如,广东、湖南省在开展专题询问时,通过网络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的意见。湖北省在对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时,邀请10位农民工、棚户区、低收入以及新参加工作的青年代表现场旁听。湖南省在开展食品安全的专题询问中,近百个旁听席位被法学、普通民众和学生代表挤满。不少地方人大常委会在进行专题询问时进行现场电视直播,接受公众的实时监督。

    可以说,地方人大开展专题询问的实践和经验,对我们加强专题询问的制度建设、新闻宣传等方面的工作,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改进和完善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记者:今后在改进和完善专题询问方面还会有哪些探索和尝试?

    傅文杰:改进和完善专题询问,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制定的《关于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若干意见》,在增强专题询问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要进一步增强询问选题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扎实开展调研,认真梳理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专题询问中的主体作用。按照中央有关精神,进一步做好国务院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每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的相关组织服务工作。强化对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健全督办问责机制。进一步规范和改进专题询问的程序、现场问答的组织方式。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工作方式,探索结合执法检查报告、专题调研报告、反馈报告等相关报告进行专题询问等等,推进专题询问的规范化、机制化、常态化。

    (文/本刊记者 张维炜)

责任编辑: 马冬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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