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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2014年第21期

图/CFP

 

 

10 月29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的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2006 年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也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这方面工作的报告。时隔8 年,又恰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刚刚闭幕并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因此,最高人民法院的报告引起会场内外高度关注。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英国哲学家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导致司法不公正的直接原因就是司法行为的不规范,《决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作了一系列具体部署,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学习领会四中全会精神,争相为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建言。

改革体制机制治标

2006 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做了许多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从立案、审判、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努力规范司法行为,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周强表示。

比如,在审判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全力推行网上办案,要求全部案件材料在网上流转审批、电子档案同步形成、诉讼过程全程留痕,并在诉讼关键环节设置8个流程监控节点,及时发现并警示可能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在全国法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出台量刑指导意见,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完善了死刑案件一审、二审和复核制度,实现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从2007 年开始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

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执行难、执行乱问题,全国法院组织开展了清理委托执行积案、反规避执行、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等专项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些举措取得了明显效果,案件审结率、息诉率、重审率等都有所提高。2013 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执结各类案件1294.7 万件,比2006年增长51.33%,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1.34 个百分点,上诉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率下降1.3 个百分点,执行标的到位率上升21.95 个百分点。

“近年来人民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取得明显进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8 年来在规范司法行为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但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客观地指出,当前仍存在不少司法行为不规范、司法不公现象,比如,有案不立、违规立案、越权管辖;有的法官不当行使自由裁量权,导致案件实体或程序不公正;有的案件庭审活动不规范,法官不按时开庭、言行举止不得体;有的法院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当事人胜诉权益难以及时兑现。

这些现象也引起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决定》明确提出要规范司法行为,实现司法公正。

习近平总书记在作《决定》说明时指出,司法不公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决定》就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公正提出了一系列新措施。比如,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统一刑罚执行体制;探索实行法院等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相分离;等等。

《决定》针对司法领域的改革部署,得到常委会组成人员积极响应,他们普遍表示,改革制度和体制是解决司法不公的根本之策。“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把规范司法和司法改革的工作很好结合起来,通过改革来解决影响司法公正方面的深层次的问题。”彭森委员表示。

王胜俊副委员长进一步指出,“各级法院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将规范司法行为作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切实抓出实效。”

强化监督,念响“紧箍咒”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近年来,社会切实感受到了审判机关工作的公开,特别是各级法院依托网络信息技术推进司法公开。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开通“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建立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推行庭审全程录音录像,截至2014 年9 月底,各级法院通过视频直播庭审8.2 万次;开通“中国裁判文书网”,与各高级法院裁判文书传送平台联网,全国各级法院的裁判文书集中传送到统一的网络平台上公布。截至目前,各级法院已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308 万件;在微博、微信开设“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推出“失信被执行人排行榜”,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去年以来,已公布失信被执行人近50 万名,限制乘坐飞机、软卧等34 万余人次,2 万余名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履行了义务。

“阳光司法”,以公开促规范、保公正,多位委员对此高度称赞。“这些信息平台的建立,对于加大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和方便社会公众给予监督非常重要。”吴晓灵委员表示。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措施就是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审判机关要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和社会的监督,只有完善的监督体系,才能保证司法权的正确运行。

《决定》庄严提出,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要求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决定》通过建立严格的监督制度,念响司法不规范、不公正的“紧箍咒”,除了要求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和检察机关对审判工作的法律监督,还提出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要求明确各类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对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的司法人员、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和公证员,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周强也诚恳建议有关方面通过开展专项检查、专题调研、旁听庭审等方式,加强对人民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打造高素质的专业队伍

“再好的法律,再好的制度,也要靠人执行,因而有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非常重要的。”吴晓灵委员表示。

周强向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最高人民法院重视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修订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等,制定了《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 并开展专项检查和司法巡查。实现了全国四级法院举报网站联网运行,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他表示,今年1—9 月,各级法院共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422 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54 人。

另一方面,周强也坦诚,在司法作风方面,一些法官的群众观念淡薄,司法作风不正;有的法官缺乏司法良知和法纪观念,私下参与违背法官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活动,有的甚至徇私枉法,办假案,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导致司法作风不正的原因有多方面,除体制机制不完善,司法人员自身素质较低是重要因素。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普遍建议,要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基层法院的院长提拔一定要从专业人员当中提拔,我看到地方往往为了解决待遇和位置,从县委书记、县长提拔过去当法院院长,他们本身不是搞法的,是行政官员,很容易把政府那一套带到法院去,以权代法,这有一定的问题。”吕彩霞代表建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们认为,既要从严治院,也要从优待院,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司法工作。郭红梅代表表示,当前许多法院案多人少、缺少编制、人才流失严重,特别是西部地区留不住人才,一些地方有房子有阵地,但是没有法官,因此她建议加快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实行分类管理,增强司法人员职业的尊荣感,为规范司法行为提供人才保障。

苏泽林委员则认为,规范司法行为需要从内外两个方面来解决,除了内部要加强教育、提升能力,还需要净化司法环境,为司法独立提供坚持的法律基础和优良的法律环境。

《决定》将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并提出具体部署。周强也表示,希望各方面支持法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实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基础性、制度性改革措施,根据改革推进情况,适时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和法官法,完善规范司法行为的法律依据。(谢素芳)

   

责任编辑: 张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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