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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中的作用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张文显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2014年第8期

 

法治与国家治理息息相关,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法治,或者说是法治的现代化。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必然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法制化,这样的历史任务自然落到了作为权力机关、立法机关的人大肩上。所以,人大应该以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为主题,以推动国家治理法制化为主线来加快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当中发挥主导作用。

第一,治理法制化为国家治理体系输入了现代法治的核心价值,是国家治理充分体现的现代性。实行法治,通过法治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核心就是现代化的治理,法治的要义就是良法善治。核心价值包括五个方面:一是秩序,国家治理首要的任务就是建立秩序,使国家长治久安、使人民安居乐业。二是公平正义,是我们治理最核心的价值追求,公平中国是中国梦最核心的要素。如果说,国家治理还有最核心要素的话,公平正义就是,法治就是追求公平正义。三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在所有的决策考量当中,人权、公民权利具有优先性,政府认真对待人权和公民权利,人民也就会相应地认真对待政府和法律,友好型的、和谐型的官民关系就此可以建立起来。四是原则。民主在当代社会主要是强调公共治理,善治翻译过来就是公共治理,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共和精神。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共和国,共和精神是我们的立国之魂。五是效率。重大事项的决策当中,领导人个人说了算,有的时候可以看出效率,但是却容易出现重大的、原则性的、长期性的失误,反而是最没有效率的。依照法律程序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有的时候可能要费时、费事,但是决策失误的可能性大大减少,这样就带来了体制性的、大面积的、可持续的效果。所以,把法治的核心价值,通过人大的立法注入国家治理体系中,既保证了国家治理的现代性,也推动了国家治理的现代化。

第二,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快推进治理体系法律化。国家治理体系从本质论上讲,就是一套制度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充分讲了这个问题。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现在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党内法规体系。就是以党章为统领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我们的党是执政党,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也是治国理政的制度。二是以党的基本路线为统领的制度政策体系。大到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小到房地产调控、计划生育等,从中央的政策到地方的政策是一个体系。三是法律制度体系。法律制度体系包括民主政治的法律制度、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等。三个体系当中,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的政策体系要充分发挥在国家治理当中的作用,必然要转化为并最终要汇集于法律制度体系当中。这样的话,就要把党内法规制度和政策制度中关系治国理政的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法律化,成为治国理政的国家法律制度。我们治理制度只有通过法律化,才能够定型化、精细化、权威化,克服党内法规和政策的局限,克服因地制宜、因事制宜的局限。

第三,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为强大动力,加快推进人大制度现代化,使人大制度在国家治理当中发挥更好、更大、更全面的作用。也可以讲,发挥主导作用。人大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主导作用和党的领导不矛盾,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实际上就是统一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如果不是统一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不是人民民主。我国的人大制度及其运行,目前来讲还没有满足这样的需要。所以,要加快人大制度的创新。人大制度创新的核心是立法体制的创新,因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核心权是立法权,也就是说它是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设计规则和程序的权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它也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权力,是管权力的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创新,当下来讲,可能比较现实的就是从立法权、立法体制的创新着手。

责任编辑: 张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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