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疫情发布制度

韩晓武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10-0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年来,多发的禽流感、血吸虫等传染病成为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重大因素,极大地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如何更好地防控传染病,成为一个极其重要的国家任务。正是本着这样的目的,前不久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传染病防治工作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在此,摘发八位与会委员的审议意见。

要进一步健全疫情发布制度,加强疫情发布工作。传染病疫情的发布,贵在及时、准确。如果发布不及时、不准确,不仅会耽误疫情的防控,甚至导致疫情快速蔓延,而且小道消息会满天飞,造成社会恐慌甚至混乱。“非典”以后,疫情发布制度和发布工作已有很大进步,但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疫情发布既要保障新闻媒体对疫情的披露权,同时又要对媒体进行适度管控,不能中央地方、各级各类、大小媒体一哄而上,这样只会造成混乱。要强化重大疫情只能由新华社、中央电台、电视台等中央主要媒体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制度。但是,这种垄断必须建立在及时的基础上,必须在第一时间发布出去,不给流言蜚语、小道消息留下任何机会。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2013年第17期 责任编辑: 张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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