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预防作用

任茂东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10-0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年来,多发的禽流感、血吸虫等传染病成为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重大因素,极大地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如何更好地防控传染病,成为一个极其重要的国家任务。正是本着这样的目的,前不久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传染病防治工作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在此,摘发八位与会委员的审议意见。

要强化医疗机构在传染病预防工作中的作用。医疗机构指的是医院,关于医院医源传染病感染问题,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了两个办法 :一是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二是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但是医疗机构对医院感染的问题认识不到位,仍然存在着严重问题。调研中发现,有些医疗机构对此置若罔闻,没能把这项医院感染纳入质量控制的范围。许多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对法律了解甚少,在全国有大量的口腔医疗机构对器械不消毒或假消毒,大量医疗机构的肠胃检查的管子不消毒或者消毒不够,导致了乙肝、丙肝等传染传播。建议行政机关应加强对医疗行政机构消毒工作、隔离与医疗废物处置等工作的管理,要引起重视,因为我们国家相当数量的乙肝、丙肝感染者是从医院传染来的。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2013年第17期 责任编辑: 张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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