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和法理依据谈钓鱼岛的主权归属

周宇 蒋豪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12-2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图/CFP

中国有句古话:“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中国人也十分强调“以史为鉴”,但总是有个别国家,不愿正视历史,甚至为了一己私利,不惜歪曲历史。

2012年9月10日,日本政府不顾中方的一再严正交涉,宣布“购买”钓鱼岛及其附属的南小岛和北小岛,实施所谓的“国有化”。9月11日,日本政府正式签署岛屿“购买合同”,金额为20.5亿日元(约合1.7亿元人民币)。日本所谓“买”岛实为“窃”岛,变私人“窃”岛为国家“窃”岛。何谓“窃”?因该岛早已有其主人,即中国,而日本所谓的“钓鱼岛是无主地”的谬论罔顾史实和法理,完全是站不住脚的。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有史为凭,有法为据。就让我们从历史事实出发,用法理依据说话,来谈谈钓鱼岛的主权归属。

根据国际法的时际法原则,钓鱼岛属于中国。根据时际法,法律不溯既往。一种行为的效力,只能按照与之同时的法律,而不是按照争端发生或解决时的法律来确定。对于领土的取得,18世纪以前的国际法承认“发现”或象征性占有为有效方式。从各国的实践来看,在15至16世纪,通过发现取得的领土或在海外开拓殖民地的事例屡见不鲜。回顾历史资料,不难找出充足而有力的证据证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最早发现、最早命名、最早记载以及最早管辖的。

从1372年(明洪武五年)起,琉球国王向明朝朝贡,明太祖遣使前往琉球。至1866年(清同治五年)近500年间,明清两朝先后24次派遣使臣前往册封琉球王,钓鱼岛是册封使前往琉球的途径之地,有关钓鱼岛的记载大量出现在中国使臣撰写的报告中。钓鱼岛的名字首次出现在中国的文献当中,是1403年(明永乐元年)的《顺风相送》。其中写道:“北风,东涌开洋……至彭家,花瓶屿在内。正南风,梅花开洋……用单乙,取钓鱼屿南边;用卯真取赤坎屿。”而日本福冈人贺辰四郎声称“发现”钓鱼岛是在1884年,比中国晚了整整481年。

就在这日本人对钓鱼岛闻所未闻的481年间,大量证据证明钓鱼岛早已被纳入中国的管辖范围。1561年(明嘉靖四十年),驻防东南沿海的最高将领胡宗宪主持、郑若曾编纂《筹海图编》,将钓鱼岛纳入明朝海防范围。1747年(清乾隆十二年),时任巡视台湾兼学政监察御史范咸著《重修台湾府志》,明确指出,钓鱼岛等岛屿被清政府划入台湾辖区。

让我们来看看同时期外国绘制的中国地图。1655年(清顺治十二年),意大利传教士卫国匡等编绘《新绘中国全图》,标注了台湾附属岛屿,填注了钓鱼岛等岛名。之后,在1750年(清乾隆十五年)法国耶稣会传教士宋君荣编绘的《琉球诸岛图》,1774年,英国数学家萨母尔顿编绘的《中国分省既日本列岛图》,1859年(清咸丰九年),美国约瑟夫·哈金·柯顿绘制的《柯顿的中国》等等外国人士编绘的地图资料中,都记载了钓鱼岛属于中国辖区。最新的一项重要图证,是今年11月我驻比利时使馆发现的1832年由时任法军总参谋部上校皮埃尔·拉皮及其子绘制的《中华帝国与日本地图》,其中明确标注钓鱼岛为中国领土。

近日又有新的物证出现。12月6日《文汇报》报道说,上海泓盛2012秋拍会最近征集到1867年伦敦原版初印硬皮精装《大清国地理全图》。该全图尺寸为17.3×11.1cm,保存较好,内收录的大清国地图,清楚地标注出钓鱼岛(TiaYuSu/闽南语发音标注)属于中国领土所辖范围。该全图系第三国(英国)出版,由此可知钓鱼岛属于中国,当时便已经成为西方国家的共识。

该本全图源自北美重要私人收藏家之手,其身世颇为传奇。据世界最大联机书目数据库——联机计算机图书馆中心的检索数据及相关资料可知,这本为目前已知世界上仅存的四本之一,亦或许是唯一一本流传于私人之手的《大清国地理全图》。另外存世的3本分别在英国伦敦图书馆、美国加利福尼亚国家图书馆和英国爱丁堡大学图书馆。该全图首次在国内拍卖市场露面,有力地证明了钓鱼岛自古是中国的领土,甚为珍贵。

连当时的日本自己也十分清楚钓鱼岛是属于中国的这一事实。1785年(清乾隆五十年),日本学者林子平著的《三国通鉴图说》,1850年日本出版山崎美成著的《琉球入供记略》等都表明钓鱼岛属于中国。日本地图首次标绘钓鱼岛属于中国是在1810年(清嘉庆十五年),日本山田联绘制《地球舆地全图》,正确地绘制了中国台湾附属岛屿及填注了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之后1854年日本樗园长山贯绘的《唐土舆全图》也作了同样绘记。

1879年4月4日,日本吞并琉球,改称冲绳县,先不谈日本侵占琉球的野蛮行径,单就钓鱼岛和琉球来说,不论是1879年之前还是之后都是没有关系的。1424年至1876年(明永乐二十二年至清同治六年),琉球王国汇集明永乐至清同治年间周边邻国关系的档案,编成《琉球历代宝案》,表明古代琉球王国与钓鱼岛等无关。1855年(清咸丰五年),美国海军司令穆·西贝利准将率舰队在中国沿海进行调查和测绘,他所绘制的《大琉球岛地图》和《大琉球诸岛地图》均明确指出琉属岛并不包含台湾岛及其所有附属岛屿。之后在1877年3月24日,英国海军编制《中国东海沿海自香港至辽东湾海图》以及在1886年英国政府测量部编辑出版的《中国海图》中,均明确标出台湾附属岛屿与琉球群岛无关。

钓鱼岛不属于琉球这一点日本人自己也非常清楚。1874年日本清江秀绘的《琉球全国图》和1877年日本外务省官员伊地知贞磬著《冲绳志》中,明确界定开了琉球和钓鱼岛。1879年,李鸿章与日本谈判琉球归属问题时,双方都承认琉球不包括钓鱼岛,这说明在1879年以前,钓鱼岛等岛屿不属于琉球是中、日共识。

可偏偏就在日本占领琉球后的第五年,便有人号称“发现”了钓鱼岛。1885年9月6日,《申报》登载消息:“台湾东北边之海岛,近有日本人悬日旗于其上,大有占据之势。”但日本经过调查确认钓鱼岛是中国的领土,并因为当年清朝的北洋水师从英、德购置了铁甲舰下水,日本顾忌清朝的反应未敢对钓鱼岛轻举妄动。正如1885年外务大臣井上馨复函内务大臣山县有朋:“此刻若有公然建立国标等举措,必遭清国猜疑……可待他日见机而作。”

这所谓的“他日”便是在1894年日本发动甲午战争并取得胜利以后。1894年12月27日,日本内务大臣野村靖致函外务大臣陆奥宗光,认为“今昔形势已殊”,要求在钓鱼岛建立国标等。1895年1月14日,日本内阁通过秘密决议,将钓鱼岛“编入”冲绳县管辖。所谓“秘密”,正是因为这种行为见不得人,曝不得光,如果真像日本所说的那样,是日方在第一时间发现了钓鱼岛,日本内阁完全可以正大光明、堂堂正正地公之于世,何必暗中操作,鬼鬼祟祟呢?日本的所作所为非常形象地演示了“偷窃”一词的含义。事实上,直到在钓鱼岛附近海域发现有丰富石油资源的1969年日方才匆忙建立标桩。

在马关条约正式签订之后,1896年3月5日,日本政府将之前的偷窃行为变为赤裸裸的抢劫行为,颁布号令,将钓鱼岛编入冲绳县八重山郡,强行揽入囊中。于是,在1943年依照《开罗宣言》钓鱼岛随着台湾回归中国以后,日本不顾历史事实,认为台湾不包含钓鱼岛,而是把钓鱼岛归入了《波茨坦公告》第八条“吾人所决定之其他小岛”之中,把它和冲绳一起在1951年9月8日,通过美日签订的《旧金山对日和平条约》交由美国托管。

《旧金山和约》表面上是旨在解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战败国日本的战后地位问题与厘清战争责任所衍生的法律问题,但实际上却是美国为了扶持日本成为其在亚太地区对抗苏联,确立亚洲“冷战”格局而策划的单方面媾和条约。条约签订后,中国外交部长周恩来三次发表声明称,和约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是非法的,无效的,是绝对不能承认的。因此,《旧金山和约》无权处置主权属于中国的钓鱼岛(窃取中国在联合国席位的台湾当局也没有参加该和约)。

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是根据《旧金山和约》,也没有提及钓鱼岛是在托管范围内。1953年12月25日,琉球民政府把钓鱼岛列入管辖范围,表明美日非法将钓鱼岛裹挟于“托管范围”之内。事实证明,钓鱼岛完全是美日“私自相授”。

自此以后到今天,钓鱼岛争议便成为中日双方外交关系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在中日邦交正常化的进程中,为了不影响正常化的步伐,中方曾建议暂时搁置争议,并两次与日方达成共识。1972年,田中角荣和周恩来会谈,主动提及钓鱼岛问题。周恩来说:“这次不想谈,现在谈没有好处。”与田中角荣就搁置钓鱼岛争议达成了共识。同样,1978年邓小平与园田直外相谈判时重申了希望搁置争议。邓小平在东京答记者问说:“在《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之际,我们也一致同意先不触及钓鱼群岛问题……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把它放一下,也许下一代人比我们更聪明些,会找到实际解决的方法。”均未遭到日方的反对和质疑。可如今,日方仿佛得了“健忘症”,否认两国就钓鱼岛存在争议达成共识,这种歪曲历史、掩耳盗铃的行为令人齿冷。日本如果认为未有争议,为何两次主动提及钓鱼岛问题?

2012年9月17日,中国国家图书馆举行了“馆藏钓鱼岛有关文献情况介绍会”,首次公布了一批馆藏古籍文献,这些历史文献中关于钓鱼岛的种种记载表明,钓鱼岛属于中国领土不容质疑。图为反映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并利用钓鱼岛的文献——陈侃《使琉球录》(1534年) 摄影/张浩

对于钓鱼岛问题,美国公开表示:“把这些岛屿的施政权归还给日本,毫不损害有关主权的主张。”在美国移交这些岛屿之前,国务院的态度就是“美国对于这些岛屿任何部分的主权争端不作任何评判,这样的争端应由当事各方自行解决”。尤其在1996年日本右翼人士登岛、2010年撞船事件以及2012年的“购岛”风波的三次重要的争议时期,美国政府重申了对各方主张保持中立的立场。但同时,美国表示钓鱼岛适用于《美日安保条约》,表现出其冷战思维的延续。

综上所述,根据历史事实和法理逻辑,钓鱼岛的主权完全属于中国,而日本抱着昔日殖民心态,一再违背国际义务,玩弄闹剧,企图将所窃取和霸占的中国领土“合法化”。

“寸寸山河寸寸金,精卫无穷填海心。”中国人民捍卫领土主权的决心绝不动摇,对日方的无理行为绝不姑息。解决钓鱼岛问题只能是日本停止一切损害中国领土主权的行为,不折不扣地回到双方达成的共识和谅解上来,通过谈判解决争议。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2012年第23期 责任编辑: 张学文
print  close  top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