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即将召开之前,记者如约采访了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光焘,请他谈谈2011年的工作回顾与2012年的展望。
回顾过去的一年,汪光焘表示,全国人大环资委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更加注重法律修改完善、督促有关方面抓紧法律配套法规制定、继续做好法律制定工作等三项重点工作要求,在立法、监督和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等各方面工作均取得了新进展。
2008年从建设部部长的行政领导岗位来到全国人大环资委工作的汪光焘,主持全国人大环资委工作至今已有四年。“工作第一、敬业、拼命、对工作力求实效”是熟悉汪光焘的人对他的评价。事实上,十一届全国人大环资委的工作特点和成绩印证了这一评价。
汪光焘介绍,历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对修改环境保护法的呼声很高。对于修改环境保护法这一社会关心、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全国人大环资委已连续多年开展专题调研,并多次召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大进行讨论,开展了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的后评估,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2011年,全国人大环资委建议并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务院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将有关代表议案和工作报告审议与环境保护法修改相结合,提出了环境保护法若干条文修改的法律修正案草案。2012年,全国人大环资委将继续做好协调工作推动常委会尽早审议。
汪光焘强调,全国人大环资委一直积极探索立法和监督工作紧密结合的方法和途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清洁生产促进法修正案草案这件事是这种探索的具体体现。我国节能减排目标明确,任务繁重。清洁生产促进法是依法明确企业的责任和政府的职责推进节能减排目标实现的重要法律。
汪光焘介绍说,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对清洁生产促进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了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011年,全国人大环资委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清洁生产促进法修正案草案。2011年10月,清洁生产促进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首次审议,计划将提请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二审。
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是宪法赋予专门委员会的重要任务,也是尊重代表意愿、行使权力的基本要求。汪光焘强调,全国人大环资委工作注重把代表的议案、建议办理与委员会的立法、监督、调研等日常工作相结合。2011年,全国人大环资委通过办理代表议案,积极推动了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出台。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正式颁布实施,对全国湖泊依法治理起到了积极的带动作用。
“保护环境必须强化法治。”汪光焘强调,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性日趋强化,环境保护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全国人大环资委要认真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立法和监督的重任,为实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贡献,实现本届任期内各项任务全面完成,以新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记者 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