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赴湘潭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现场
15日上午,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湘潭市的汇报。
6月14日至15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力力率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第三组赴湘潭市,就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14日上午,检查组一行到湖南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美的国宾府建筑工地,分别检查可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烟气超低排改造、扬尘管控等情况,还检查了湖湘西路无烟示范街。下午,检查组首先在湘潭市环保局视频会议室检查了大气“小微站”建设和运行情况,随后,检查了华菱湘钢一烧全烟气脱硫、焦化生产现场、湘潭中建五局混凝土有限公司扬尘污染防治、湖南新向维包装有限公司可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等情况。每到一处,检查组详细了解各检查点在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做法,并就重点企业环保改造、废气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15日上午,检查组听取了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法律监督和自查情况的汇报。
近年来,湘潭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大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狠抓污染减排,全市空气质量逐步改善。2015-201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别为:268天、286天、267天,优良率分别为:74.2%、78.1%、73.6%。近三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下降8.6%,PM2.5、PM10年均浓度均下降约9.1%,全面完成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8年1-5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别为113天,累计达标率77.9%,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57μg/m3、82μg/m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21,较上年同期下降了0.33。同时,全市严格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环境监管执法,三年来共计完成重点大气减排项目75个,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36件,全面推进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
检查组对湘潭市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的工作情况给予充分肯定,指出了湘潭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贯彻实施中存在有些的法律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有相关方面法律责任落实有差距等问题,并提出要完善相关配套法规政策,抓紧编制大气污染防治限期达标规划,紧紧围绕落实重要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责任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围绕削减现有重点企业的污染排放存量,严格控制新增产能项目的污染排放增量来解决大气污染问题等建议。
向力力肯定了湘潭市在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湘潭市的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还比较艰巨,存在产业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下一步要下决心拿出更多举措,加大检查整改力度,切实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向力力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对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更加鲜明的态度和更加坚定的决心,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动解决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要强化法制意识,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强化监督、严格问责,建立问责追责机制。四是要突出工作重点,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大气突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新增大气污染排放项目,完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常态化的督促检查制度,持续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多渠道宣传发动,引导更多的群众参与和监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