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检查重庆市贯彻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情况
新华网重庆7月15日电(李相博)7月12日至14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重庆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期间,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到忠县、璧山、北碚、江北等区县,对四个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分别是:城乡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方面,垃圾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理处置情况;工业、农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和处置,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等法律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垃圾分类等相关配套法规制定和执行情况,各区县(自治县)各部门依法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落实情况,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察执法情况;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各方面对修改完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意见和建议等。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学普表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以来,重庆市各个相关部门采取了积极的措施贯彻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并对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要加大对《固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固废法》的执法力度,进一步下决心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切实加强对固体废物处理的执法力度,深刻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责任编辑: 夏红真